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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机密 我在美国中情局的二十二年

2002-04-1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作者本人


美国中央情报局声明,本书已经通过本局审查。这种审查,不代表本局证实这些事件或本局的意见,也不代表本局支持作者的观点。

克格勃的克鲁金中将在一次接受日本杂志采访时,也证实了上面谈到的“不杀人”的观点,本书后面还将谈到。

我在中情局的这些年中,包括在与恐怖分子打交道的日子里,只看到过一次中情局人员携枪在身。当时我与我们在罗马的苏联处负责人见面。他双手笨拙地提着一个棕色的袋子,那情景就像是袋子里有只死老鼠似的。我感到奇怪,往袋子里瞧了一瞧,看到一支新式的白朗宁0.45半自动手枪。我问他带“那玩意儿”干什么,他回答:“苏联人近来不大喜欢我。”

那是1985年8月,正值维达利·尤尔琴科叛变之后,形势很紧张。但是我们的苏联处负责人提袋子的样子,实在不能给我“西部快枪手”的印象。

在特定场合,情报官员也随身携带武器,保护自己不受恐怖分子的袭击或毫不犹豫拔枪相向。但这都是正常情况外的特例。随身携枪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有一些组织袭击美国官员,这属于自卫防护措施,而不是进行间谍活动所使然。

间谍战无时无刻不在世界上的各个角落发生。爱姆斯间谍案于1994年2月曝光,使人们觉得很意外,也很愤怒,觉得俄罗斯不应还继续苏联时代的那种满怀敌意的间谍活动。但是,专业的情报官员并不这么看。

中情局对于仍在不断进行的间谍活动心知肚明。愤怒和发泄适于对付叛徒和内奸,但指责对方“干见不得人的勾当”却同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别人差不了多少。

设身处地,如果我们在他们那样的情况下,也会那样做的。

一场游戏终于曝光了。我们从华盛顿驱逐了他们的情报主管,他们也还以颜色,从莫斯科驱逐了我们情报站的负责人。

非官方掩护(NOC S)官员有两种:

1)“通报的”非官方掩护官员,虽然不受官方保护,但会告知派驻国,该官员与中情局暗中有联系。

2)“不通报的”非官方掩护官员,意味着不告知派驻国,所以是潜伏的,适于暗中行动。因此有被派驻国拘捕的危险。此类情报官员不受外交豁免权的保护,也不受双方政府间的“默契”的保护。

在情报工作中,我属于“不通知”的情报官员(NOC),不受保护。因为这个原因,我常常能感觉到我所处的无保护状态,我完全“没有靠山”。

我们这些非官方保护的情报官员是不允许带武器的。我们像一般人一样接受质询。若有武器,我们会毫无例外地交给自己的大使馆保管。

我总随身带着一把刀,刀锋的长度在美国法律所规定的4英寸(10公分)的允许范围内。我当然不把这把刀作为攻击性武器。而且也不像是我的自卫武器,而只是一件工具。我擅于使用利刀。我也知道很多种杀人的方法,但不会用刀去杀人,而且从一开始,我就不需要去杀什么人。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有三次几乎遭到凶击。有一次,一个凶徒作势扑向我,我被迫从人行道跳上行车道,以避免受到他的袭击。那人是一个大约15岁的年轻崩克,他突然停止不动时,我看到他的身驱在摇晃,明显是由于吸毒所致。我想把他打倒,但发现他的右手插在外衣口袋里,拿着刀还是拿着枪,我不敢肯定。如果他右手握的是刀,那胜利者必定是我,我有把握。但如果拿的是枪,又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阻止他的话,我肯定会输。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仅仅是为获得打断那个崩克的骨头的快感,实在不值得。我狠狠地盯着他,一言不发。他迟疑了很长时间,然后转过身,走远了。

还有一次,我听到很轻微的脚步声向我靠近,猛一回头,发现自己正对着一个彪形怪物。我向后仰头,看到那大汉正举着右手要打我。但他终于没有抡下胳膊,却突然转身,一句话也不说就走开了。

真正使我担心的是当时我带着假身份证,以及一些与之有关的东西。如果我真的被凶徒伤害了,就要花费口舌告诉当地的警察和医院我到底是谁。

用真名时就好办多了。有一次我和妻儿在罗马那法纳广场,那是著名的旅游景点,但也是罪犯和瘾君子出没的地方。那时我已是一个有经验且极其自信的情报官了。我很快发现一个可能是暴徒的人正向我靠近。那个年轻的家伙虽然身手不怎么样,但看起来很令人厌恶。我知道意大利的暴徒往往两人一组。

我大声叫着,让儿子离我远些,从袋中拿出一根漂亮的皮头棍,这作为攻击武器要比刀子强得多。我非常自信地拿着棍子向那人走去,并用目光搜索他的同伙。那人狂奔离我而去,与此同时,我发现了他的同伙,一个同样面目可憎的年轻小伙子也开始后退。我像功夫高手一样吼叫着,冲向那个同伙。为了保命,两个家伙都溜了。

我错过一场必胜的战斗,但却获得了年轻儿子的钦佩。

官方保护情报官员的准则有一些不同。不过,这样不意味着他们都随身佩枪。

我听说过一个情报官在会见一个新加盟的特工时,要那个特工看他腋下的那支大口径半自动手枪。这个“牛仔”情报官想让新特工有个深刻的印象,但他做过头了。那个特工感到很震惊,与另一个情报官报告了这一事件。结果“牛仔”情报官被他的上司狠批了一顿。

请允许我再一次重申,杀人是与中情局的正常间谍活动格格不入的。

有一次我听到一位中情局的高级人士的咆哮声:“我们真的杀人吗?拿出证据来!捕风捉影是不行的!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把捕风捉影的说法当作什么证据!”

我相信我是唯一曾经自愿要求去“清除”一个很棘手的特工的情报员,而且还提出了书面要求,这可是够蠢的了。我写道:“如果问题真是危险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请为我提供必要的‘工具’,我将‘清除’他。”

不过这是我早先时候的事了,那时我还不知道“中情局不杀人”这一信条。

总之,我之所以提出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是当时觉得在那种形势下我有责任提出。这并不意味着我有什么野心,或想哗众取宠。然而,我的建议未能引起任何程度的重视,完全被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官方意见。我想,这种事就像过眼烟云,没有人喜欢这种事,也没人愿意提起。

我的联络官私下劝我说:

“这不是在热带丛林里,也不是在什么战场上。你怎么会想到去杀人?”

当我把这事告诉我的一位看过情报站资料的朋友时,他压根儿不信,于是翻阅了过去的资料,边看边笑我:“难以相信,难以相信。”后来他说我欠他一个人情,因为他没有把这份文件给大家看,要不然定会是满堂哄笑。

虽然有了一次深刻的教训,但后来我几乎又犯了一次傻,不过这次不是什么书面报告,而是口头开玩笑。在谈到我发现有一个人可能是双重间谍时,我说出我的论调:“给我一辆有纵火设施的大卡车,一直开进他家里。我还会顺便碾死他一家人,‘免费赠送’。”

那次会上有四五个人。大家对嚷嚷叫的幽默竟都没有一丝反应,因为他们都知道我在瞎说,而且知道我本人也知道自己在瞎说些什么。

把杀人当笑料,没什么人会感兴趣。

中情局可能会利用黑社会组织,但不会让他们去杀人。1976年,总统签署了一条规定,禁止中情局从事政治暗杀活动。很重要的原因是要防止中情局涉足政事。因为中情局的加入对政治会有很敏感的影响。

这一问题曾引起很大的争议。大多数人认为中情局不应作为在职管理层的政治工具。我体会到,在几年后这一规定被另一个约定“冲淡”了,那项约定说,如果是由于意外和非故意的原因致人死亡,是允许的,其结果也可以接受。

这是否又意味着中情局可以用“噢,对不起,这是一桩不幸的意外事件……”的套话来为自己开脱责任呢?

禁止对罪大恶极的政治人物使用暗杀手段,是否一种道义的行为?禁止暗杀可以避免由此可能引发的昂贵的人力牺牲和经济损失。在历史上类似情况比比皆是。换句话说,很多战争都是由强有力的个人或其丑恶愿望所引发的。毫无疑问,如果在其早年就把那些可恶的战争主角消灭的话,人间就会少很多伤害,少很多悲惨的故事。想象一下,如果阿道夫·希特勒在5岁时就因天花而死去,世界历史会有多大的不同。

显而易见,中央情报局的作用是从事间谍活动,而不是从事恐怖活动和谋杀。

因为主旨是搜集情报,所以中情局更像是一个“专家”或一个“技术员”,用其专业技能执行上级委派的任务。但是,公众却每每觉得,只有情报部门才能接触到最高机密,于是认为最难完成的任务和最不能公开的任务都应该由这样的部门承担。

于是不可避免地有一种思维定式,认为:“中情局是一群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干着丑陋勾当的人。”

真他妈的,你干也不是,不干也不是!

情报组织往往面临着两难境地,做最困难同时也是最危险的事,但没人感激你,两面不讨好,即便是只有“流言蜚语”公开说什么你失败了,又能怎么样?对于来自国内外的刁难和错误批判就只有保持沉默,或“不予评论”。

不管是否得到了公正的裁决,永远也无法洗清被诋毁的声誉。如此中情局总是不给人以好感,自然落得个令人害怕的丑恶名声。

更为不幸的是,这种坏名声还是中情局在从事体面、爱国和正确的工作的同时获得的。在间谍活动的世界里危机四伏,且在战争期间,可以现场处决被捕的情报官员或特工。

(连载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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