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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瘦肉精”猪肉卷土重来

2002-05-24 来源:生活时报 新华社记者 吴亮 张国俊 我有话说

厦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正在对一头刚宰杀的猪取样作疫情检查。可采样刚结束,猪肉就被运往市场销售,而且生猪宰杀生产线并没有“瘦肉精”检测项目。新华社记者吴亮&nbsp摄


2001年,中央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执法人员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饲养生猪的违法行为。过去,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的养猪专业户曾大量使用“瘦肉精”,不久前记者来到这里,并一直追踪到厦门市,对生猪饲养及销售环节进行了暗访与追踪。

小猪场漏洞仍很多

在新罗区东肖镇榴坑村,记者自称是来贩猪的,这里的养猪大户黄才信接待了我们。他养了上千头猪,并且办有一个小型饲料厂。黄才信说:“现在像我这样规模的养殖场都不敢再用‘瘦肉精’了,上面知道了会有麻烦。”

记者问:“我们想调一些使用‘瘦肉精’的生猪,这里还能不能买到?”

黄才信:“想要也可以,都是一些小猪场在偷偷用。”

记者让他带路去看一下“货”,他有点怀疑地看着记者,犹豫片刻后以“不方便”为由推辞了,但他表示:只要你真想要,这里肯定有。

东肖镇邓厝村许多村民在半山腰上建有养猪场,汽车沿着崎岖的山路开了近20分钟,记者找到一家养猪场,场主邓荣奎明确地说,这里许多小养猪场仍然在用“瘦肉精”。他还给记者介绍了几个“调猪户”(猪贩),记者找到了一个名叫邓志勇的,并表示想购一些使用“瘦肉精”的猪。邓说:“只要你们能够保证不出事就行。”

新罗区畜牧局副局长张树熙对记者说,新罗区养猪业的年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0%。“瘦肉精”严重危害新罗区养猪业的信誉,区里对打击使用“瘦肉精”的行为非常重视,除了坚持抽查外,还要求80多家养猪大户签订了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使“瘦肉精”猪已由原来的80%以上降到了8%以下。但张树熙承认,现在还不能杜绝使用“瘦肉精”。

“抽检”猪肉存在漏洞

新罗区龙马畜牧饲料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现在一些小型猪场使用“瘦肉精”饲养的猪,不仅体形好看、瘦肉率高,而且猪肉十分鲜亮,不明白的消费者很喜欢买,一头猪可多卖20多元。

龙马畜牧饲料有限公司今年1月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但他们正在为推销生猪发愁。工作人员说,我们养出来的猪质量好,但是竞争不过使用激素“瘦肉精”饲养的猪。

周呈发是厦门市的一位猪肉批发户,去年9月,他进的一批猪被检查出使用了“瘦肉精”。记者问现在有没有猪贩子经销“瘦肉精”猪?他说:“肯定有,我被检查出吃过亏现在不敢了,但关系硬的照样进,这种肉在市场上好卖呀,如果你不进,就竞争不过人家!”厦门岛内每天生猪需求量约1600头,周呈发估计,往少里说,“瘦肉精”猪每天平均有几十头。

厦门岛的地理位置特殊,对猪肉市场的管理相对比较容易。每天从各地调进来的生猪向市副食品公司肉联厂集中,在这里屠宰后发往市区1000多个猪肉摊位。这家肉联厂有一条生猪屠宰线,晚上繁忙时一个小时要宰杀400头猪,记者在这里看到,检疫手段主要是靠检疫员目测。

记者问这里的检疫员:“生猪下车后如何进行检疫?”

一位检疫员回答:“主要是靠目测,一般有疫病的猪基本上可以看出来,如果不敢确定,就会用仪器检测。”

记者问检疫员:“‘瘦肉精’猪能不能看得出来?”

一名检疫员回答:“一般吃了‘瘦肉精’的猪会比较‘健美’,而且走路时会四肢不停发抖,但一些长途运输的猪刚下车时也会两腿发抖,必须靠化验才能确定。”

记者问厦门市家畜检疫站的一位负责人:“多长时间抽检一次‘瘦肉精’?”

这位负责人回答:“一般一个星期抽检一次,最近因为机构改革,一个月抽检二次。今年1月到4月,全市查出‘瘦肉精’猪16头。”

据了解,厦门市有关部门规定,一批猪中如果有一头检查出“瘦肉精”,整批猪都要销毁。但一些猪贩子私下告诉记者,每次抽查前,一些关系硬的猪贩都能提前知道,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警惕“瘦肉精”猪肉卷土重来

去年以来,福建省将查禁“瘦肉精”作为治理“餐桌污染”的一个重点,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并加大日常打击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查禁瘦肉精还存在以下几个难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瘦肉精的查禁。

一是检测手段复杂,费用过高。目前对瘦肉精最简单的检测是取生猪尿样检测,但检测试剂现在必须从国外进口,费用昂贵,一个尿样的检测费用就约100元,时间要4-5个小时。如果对猪肉或猪肝进行检测,至少需一天的时间。福建省一些地方规定,如果生猪检测出瘦肉精,检测费用就由养殖户承担,检测不出,就由当地抽检部门负担,一些地方感到花费很大,不可能大批量抽查。

二是查处力度不平衡。去年福建省给23个市配备了瘦肉精检测设备,没有配备检测设备的地方只能委托所在地市代检,这样就有许多的空白点。“瘦肉精”猪就会大量流向这些地区,仍然有市场。

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人员在查禁“瘦肉精”时发现,还没有一个“瘦肉精”检测标准和查禁“瘦肉精”的法规。今年1月,福建省出台了《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才使这项工作有了依据。有关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详细的检测标准和法律、法规,使查禁瘦肉精的工作真正走上法制轨道。

此外,执法不严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干部告诉记者,个别执法人员和猪贩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执法前打招呼,执法中“放一马”的情况未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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