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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卓越 永攀新高

2002-05-28 来源:生活时报 文/孙玉国 卫超 陈兵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20年来,随着我国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不仅是相对于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华东人民来说,人民的“生命品质”和“精神品质”有了显著的提高,相对于整个东部地区人民来说——广大群众也已经从热爱生命、关爱生命向更深的层次发展,我们发现:对于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医疗行业——尤其是如何防范药品的乱配制、杜绝假药劣药、消除药品流通领域的种种不正常现象,不仅仅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拿出了应有的措施,究竟在这方面成效如何,已经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基于百姓普遍关注的上述三大话题,我们02医疗·视点的第三站来到了广东湛江,走访了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漫步于概念上不仅仅是“湛江仙园”的“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带着一种“感染情绪”,我们请医院党委书记李英勇同志、院长林木生同志联合就“附属医院”为了预防上述消极现象的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效果、意义做了具体介绍。首先李书记对医院在药品流通领域的整体情况做了介绍:

李书记介绍说:“我们认为要做到防微杜渐及时消除隐患,以下三点必须认识到位、重视到位。第一,药品品种选择对招标收效大小举足轻重,所以,我们首先选择用量大、金额高的品种进行招标。第二,大力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规范化,尽量减少废标、空标。第三,继续改进评分办法,我们将适当增加GMP认证企业的得分,以克服前次评标活动中的不足,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患者可以真正用到优质低价的药品。

林院长特别对“如何防范药品购销中以权谋私行为,医院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暂行处罚办法”做了一些介绍。

林院长说:“第一: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供应制度,加强药品购进渠道的管理。选择供货单位及购进新药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个别特殊情况,有药剂科主任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第二:各科室药均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严禁临床、医技科室自购药品或代销药品;第三:任何临床科室和药剂科采购人员、管理人员不得收取药品销售方给予的任何形式的回扣。如开单费、处方费等,个人收取据为己有的按收贿论处。科室截留折扣、让利、佣金进行私分的按贪污论处;第四:严禁医务人员向病人及家属推销药品、保健品、卫生器械;第五:严肃查处医疗卫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厂商、药商串通,给病人开出处方计取回扣;第六:药商、厂商与医务人员串通为促销某种药品,私下发给医务人员回扣,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购进该药。重复发生上述情况的,医院停止与该药厂与医药公司的所有购销业务。”

我们注意到:“附属医院”通过严抓药品流通领域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药品流通中的不规范操作,所造成的药价虚高,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源头的清洁,同时医院狠抓内部管理,严惩内部违规现象,进一步防范了不合格药品流向生命领域,保证了病人的最大利益……同时我们还注意到:“附属医院”以李英勇书记、林木生院长为代表的新领导班子,所表现出来的“专家治院”的学者风范,不仅仅给我们传递了一个强大的信心——“附属医院”的明天肯定更美好,也给医疗行业一个有益的启示——真做与假做肯定得到不同的结果,这应该是“附属医院”给我们的最大、最好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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