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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动巴基斯坦的轮奸案

2002-07-0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驻伊斯兰堡记者 邹强 我有话说

6月22日,在巴基斯坦中部城市木尔坦西南120公里的一个名叫米尔瓦拉的部族村落,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当地的部族法庭判决一名18岁的女子M接受轮奸之刑。宣判后,她被带到一间房子里,4名男子轮流进屋强奸了她。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蹂躏中,屋外聚集了数百名围观者,他们不断欢呼,拍手称快。判决执行过后,部落法庭还令M一丝不挂,在上千名围观者的冷眼和嘲讽中赤身裸体地走回家。

数天之后,这一事件传到区级警方,并惊动了首都伊斯兰堡的律师界。警方和律师赶到这个部落了解案情。原来,受害女子M属当地一个名叫古加尔的低等部落,她的11岁的弟弟被指控调戏了一名马斯托伊高等部落的女子。为了报复这个低等部落的家庭,部族法庭威胁说这个家庭中的所有女子都将受到强奸,除非M接受轮奸之刑,为整个家族承担罪责。于是就发生了开篇的一幕。

更令人发指的是,4名施暴者中的一人,竟是判决该案件的部族法庭的法官。伊斯兰堡的调查律师强烈要求地方当局严惩施暴者,并追究判出离奇官司的部族法庭的责任。该案件甚至惊动了巴基斯坦最高法院,6月28日,最高法院传召了旁遮普省警方负责人,要求从快从严查处造成这一暴行的相关人员,并于7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交调查报告。最高法院称,这是21世纪发生在巴基斯坦的最惨不忍睹的恶性案件,也是粗暴违反人权和人性尊严的事件。

7月3日,旁遮普省司法部长拉那和该省副总警监哈亚特前往事发地视察,受害女子M及其家人向他们哭诉了事情原委。原来,M的弟弟一天被人发现和马斯托伊高等部落的一名女子单独走在一起,该女子的家族向部族法庭指控M的弟弟调戏了这名女子。部族法庭遂作出决定,要么M一家中的所有女子遭受强奸,要么M独自领受轮奸之刑。总之,M一家要为其侵犯高等部落的行为受到耻辱。M的父亲、54岁的古拉姆为此向部族法庭求情,说他11岁的儿子年纪尚幼,根本没有侵犯马斯托伊高等部落女子的性能力,但部族法庭置若罔闻。古拉姆又向原告家族哀求说:“如果你们真的认为你们的女儿被我的儿子糟蹋了,那我们愿意承担责任,可以按照部族习俗让他们成婚。”但马斯托伊部落的家族对此嗤之以鼻,说他们怎能将女儿下嫁给一个低等部落的人家。古拉姆又说,他的女儿M是在部落里给孩子们教授《古兰经》的,她正直善良,村里的人有口皆碑,他们怎能忍心去摧残这么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呢?但原告家族就是不依不饶,一定要将M轮奸,原告家族中被“侵犯”女子的一位叔叔,就是部族法庭的成员,他参与轮奸,亲自为侄女“洗刷了耻辱”。

遭受身心重创的M事后一直泣不成声,无颜见人。她说:“他们将我拖进房间时,我使劲踢他们的腿,又是尖叫又是痛哭。我对他们说我是在村里教授《古兰经》的,我不应为不是我犯的错遭受惩罚。但他们不听,强行撕烂了我的衣服,然后一个个过来将我强奸了。”

旁遮普省司法部长拉那了解真相后表示,“这是一起惨痛和令人震惊的事件”。他向M一家保证,一定会全力调查,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哈亚特则说,警方已将庇护犯罪者的区级警署负责人停职,并拘押了数名疑犯的亲属,以逼迫疑犯投案自首。“警方很快就会将真正的恶魔捉拿归案”。

虽然如此,人们对巴基斯坦部落地区的各种野蛮刑法仍深怀担忧。到了21世纪,巴基斯坦各偏远部落区仍自制法规,联邦法律根本无法实行,妇女成为这些野蛮律法的最大受害者。就在M惨遭轮奸前一周,当地就有一名女子因不堪被两名部落男子轮奸而自杀身亡。专家呼吁,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避免妇女成为等级差别、野蛮律法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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