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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租私房 单位掏不起钱由政府负担

2002-07-1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吴海花 我有话说

本报于今年3月10日报道,标准租私房的租金上涨,其上涨的部分的80%由单位来承担。但据了解,一些单位表示无力按此标准提供安置住房或住房补贴,少数单位借口等待他们的直接上级发红头文件来推脱,个别单位甚至表示不执行该标准。承租人和产权人都担心单位责任不到位,要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单位责任,落实政策。此外,产权人迫切要求承租人腾房,对承租人停水停电,甚至上房揭瓦,以便在危改中能够享受自住私房就地安置政策。

而承租人担心2003年年底放开租金后个人负担不起,心里没有底,担心到时候单位和政府都不管。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黄顺清解释,有部分承租人单位经营不景气,无力落实租金补贴的,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共同印发了364号文件,明确对无力负担所属职工承租标准租私房的困难单位,通过廉住住房资金渠道解决承租人的租金补贴,对无单位的承租人和区属困难单位,由各区政府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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