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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用地禁止协议划拨

2002-07-26 来源:生活时报 晓海 我有话说

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即将实施,规定中说: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不得通过协议划拨方式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据了解,目前开发商获得土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开的招投标拿地,另一种是协议拿地,即开发商通过与手中有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私下交易转让,签订协议获得土地。因为市场公开的土地资源有限,一旦开发商们通过协议方式获得地块后,可能不断转手,地价也就越炒越高,不仅导致房价上涨,而且使得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使用制度非常有必要。

另外,对于非经营性土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的意向者,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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