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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烹调九不宜

2002-08-09 来源:生活时报 大宇 我有话说

1、油锅不宜烧得过旺。经常食用烧得过旺的油炒菜,容易发生胃溃疡,如不及时治疗,还会发生癌变。

2、反复炸过的油不宜食用。食油中的不饱和脂肪经过高热,会产生各种有害的聚合物,此物质可使人体生长停滞,肝脏肿大。另外,反复炸过的油中的维生素及脂肪酸均遭破坏。

3、烧肉不宜过早放盐。盐易使肉中的蛋白质发生凝固,使肉块缩小,肉质变硬,且不易烧烂。

4、冻肉不宜放在高温中解冻。冻肉如在火炉旁、沸水中解冻,肉组织中的水分不能迅速被细胞吸收而流出,就不能恢复其原来的质量。遇高温,冻肉的内部温度不易扩散,使细菌繁殖,肉容易变坏。

5、吃茄子不宜去掉皮。维生素P是对人体很有用的一种维生素,在我国所有的蔬菜中,茄子中所含的维生素P最高,而茄子中维生素P最集中的地方是在其紫色表皮与肉质连结处。

6、烧煮豆类食物不宜用食碱。在烧煮豆类食物时放些食碱,可使食物酥软,但却会大量破坏和流失食物中的维生素B、C,降低了营养。

7、豆腐不宜拌小葱。豆腐中的钙与小葱中的酸结合会产生白色沉淀物——草酸钙,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8、炒鸡蛋不须放味精。鸡蛋中含有许多与味精成分相同的谷氨酸钠,炒鸡蛋放味精,不但增加不了鲜味,而且破坏和掩盖了鸡蛋的天然鲜味。

9、烧酸碱性食物不须放味精。酸性食物放味精加热后,味精(谷氨酸钠)会变成焦谷氨酸钠,虽然无毒,却没有一点鲜味。在碱性食物中,味精会转变成谷氨酸二钠,也是无鲜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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