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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进牢房的正常联想

世相走笔
2002-08-23 来源:生活时报 萧燕 我有话说

刘晓庆被捉,既是新闻也不是新闻。新闻者:这样一个手眼通天,从来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物居然也逃不过共和国的法网;不是新闻者:这样一个狂妄自大、天老大我老二的人物,不犯事才怪。稍有头脑的成年人,一定不会过多地去想这个半老徐娘进牢房本身的“可读性”。而是想到一个令人沉重、欲说还休的敏感话题:为什么名人可以这么多年游离税法,直至被逮进牢房。从“刘姥姥”发布“亿万富姐”狂言至今已经近20年了,那些明眼人都哪里去了?被刘晓庆收买了?被名人的所谓光焰镇住了?还是我们的税收制度有空可钻,让刘晓庆们游刃有余,骗你没商量?

某报消息,“刘姥姥”前脚进牢房,某省后脚就收上来2000多万的明星补税。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据孤陋寡闻的本人了解,逃税者除演艺明星之外多矣,工商企业暂且不说,就是个人所得税一项,也不胜枚举。比如教钢琴的老师,一节课50元—250元不等,一个休息日上8—10个学生,平时还有,一年下来,数十万进项,他们交税了吗?以此类推,各种家教,五花八门。有人算过一笔账,一个名牌中学毕业班的老师辅导一个学生45分钟收费100—150元,经常同时七八个学生共同上课,一天下来多少钱?这些为人师表的老师,交税了吗?还有上门调钢琴的、在家做裁缝、做美术设计、做美容手术的,虽说都是凭手艺吃饭,但是他们交税了吗?

当然,和影星、歌星比起来,这些手艺人的逃税便小巫见大巫了。后者是以百元为单位挣辛苦钱,前者是以10万元为单位发横财。现在的不成文规定,歌星也罢、演员也罢、编剧也罢、导演也罢,跟你谈收入全部都是“税后”的数字,至于税额部分,你剧组去想办法。剧组辛辛苦苦拉来的赞助费,还不知道能不能最后赚钱,当然舍不得再去替明星们交巨额的税款,自然千方百计逃税。明星们可不管,你爱有钱没钱,片子爱卖得出去卖不出去,反正我的片酬照拿不误。据透露,某电视剧准备请一名当红女星演女一号,合同上只写每集片酬5000元,而实际上每集片酬10万元,剧组私下给,免得交税。曾有报章说这个女星的身家起码两千万,但她还是不要交税。我不知道这个亿万富姐是否对国家有一份责任感,是否知道不是她应该税后得这么多钱,而是剧组为了请到她,甘愿违法地替她去逃税。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怪现象,以千元为单位挣钱的劳动人民(当然包括知识分子劳动者,和国家干部劳动者)在老老实实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唱一首歌(几分钟时间)拿16万的人,却不交税。这个价码,并非耸人听闻,也是歌星之间互相抱怨时透露的实话。

我说老百姓交税交的是自己的钱,明星们交税交的是老百姓的钱。为什么?因为明星们的所得并非与他的付出等值。这种高额报酬是建立在虚幻的崇拜泡沫之上的,动辄几百万拿着,那都是纳税人的钱。让他们在百万金山之上拿一点点交给国家去办福利,他们全都不乐意了,那么还要假惺惺地去做什么“公益演唱”的姿态?不知道围在明星身边的那些制片人、策划人、包装公司是怎么想的,看看贫困山区的百姓和儿童,看看心连心艺术团下去之后那些观众的生活状况,再看看观众们给明星们的支持和鲜花,你们的良心哪里去了?或许,这些人是明星身上的寄生阶层,没有了明星,这一干人就等于是失业,也得当穷光蛋,所以,他们宁愿和明星们一起去骗国家,以便明星大河有水经纪人小河不干。某种程度上,这个寄生阶层,造就了逃税明星的肆无忌惮。

当然,明星的泡沫是全世界都无法抵挡的现象,一个小学文化的人哼哼唧唧2分钟,凭什么就要拿去一个科学家一辈子也挣不到的酬金?但是高回报的职业必定要有高风险,这才是游戏的规则。一个明星,只要你稍有触犯法律或者公众的道德标准,马上你的名声就一落千丈,你就一文不名什么也不是。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我们没有这样的监督机制,我们的媒体除了关心明星们的花边新闻和桃色事件外,很少去挖掘和披露他们损害国家利益的丑闻,除非他们被关进牢房。好像在他们五光十色的光环背后,一切的罪恶都被涂上玫瑰色的色彩,这暴露了一些娱乐记者和娱乐报道的浅层次。

刘晓庆被捕,对娱乐界多少有了一些棒喝的作用,“腕”们个个忙着从“补税人”的行列里排除自己。刘晓庆最终怎么处理,似乎已经不是最重要了,而遏制制造刘晓庆现象的所有帮凶和迅速堵上税收规则的漏洞,才是各方人士更应该鼓与呼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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