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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两抢”案件宣判

2002-08-23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王景轩 通讯员 尹鹏展 我有话说

8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5起“两抢”案件中的6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法院首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飞车抢包贼韩雪峰判处有起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其余5名罪犯分别被判处4至15年有期徒刑。

39岁的韩雪峰是北京市公交公司某客运分公司的司机。2001年9月的一天夜晚,项女士像平日一样,下班后肩背挎包匆匆走在回家的路上。当行至海淀区复兴路“自然美”美容院附近时,突然,一辆红色摩托车从她身边掠过,车上的人伸手把她的手提包猛然夺走,摩托车消失在沉沉的夜色中。在此之后的3个月里,海淀区羊坊店、丰台区郑常庄、西城区复兴门等地相继出现了这个骑红色摩托车的神秘“骑士”。今年4月1日,公安机关将韩雪峰抓获,并在其家中起获了女式手提包15个,BP机4个和他作案驾驶的红色摩托车。自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间,他使用上述作案方法,共抢夺了十五六起,抢夺财物共计价值12000余元,大部分赃物被变卖或扔弃,赃款也已经全部挥霍。

据海淀法院刑庭李莉和杨晓明法官介绍,目前,抢劫、抢夺犯罪现象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有所增加。海淀法院去年审理了3000余件刑事案件,而今年截至目前已超过此数量,“两抢”案件成为涉毒、偷盗之后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二是街头犯罪成为打击重点;三是犯罪分子以外地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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