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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承诺差价退赔

2002-09-03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 廖爱玲 我有话说

差价退赔的广告标语甚为醒目,却不见明示的说明。王大江 王铮 摄


近日,北京海淀工商分局陆续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位于首都体育馆附近的家乐福方圆店近期开展的“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的活动,看似大包大揽,很是优惠,实则背后限制颇多,让消费者一头雾水,似有误导、欺骗之嫌。

8月28日上午,海淀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对家乐福方圆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大大的标语“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尤其显眼,除此之外却没有看到任何其他说明。费了几番周折,工商执法人员终于在隐蔽的存包处的拐角发现了此承诺的实施细则,原来诸多的附加限制性条件,使得差价退赔形同虚设,也让消费者望而止步。

条件之一:进行比较的商场须是东城、西城、崇文、宣武、丰台、朝阳、海淀区的大型超市,营业面积要在3000平方米以上。条件之二:比较的商品要具有相同的品牌、品名、型号、条码、规格、配置及产地,且每种商品仅限3件,每张购物小票仅可退还一次差价。条件之三:顾客必须在比较商场购买同样的商品得到发票或小票后,才有可能得到家乐福店方退还的两倍差价。工商人员发现,消费者所能找到的可进行比较的超市几乎没有。

执法人员在实施细则的备注里还发现,店方特意强调了大宗购物不参与此次活动。何为大宗购物呢?店方解释是:价格3000元以上,需店方送货的商品为大宗购物。商家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消费者就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也甭想占到商家丝毫的便宜。

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消费者进行随机调查的过程中发现,90%以上的消费者只知道有“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的活动,并不知这差价退赔背后的附加条件。

海淀工商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予以严厉查处,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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