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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示仅是种语言

2002-10-01 来源:生活时报 魏文彪 我有话说

8月2日中午,四川泸州市合江县发生特大沉船事故,该县一艘客渡船在长江水域榕山渡口发生翻沉,船上40多人全部落水。

像大多数天灾其实是人祸一样,8月2日合江的这起灾难事故也并非必不可免。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合江7号”轮在事故发生前就出现了因动力不足而难以靠岸的情况,设若客轮经营者不抱侥幸心理,而及时对轮船进行检修,谁说这起特大沉船事故就一定会发生呢?许多群众议论此船在两个月前安检时曾因不合格而靠在码头没有开航,后该渡船在年检时做手脚,用新船代替旧船进行年检,以后仍然用旧船轮渡。如果有关航务管理人员不那么官僚主义以至让其蒙混过关,该船谁说就一定难逃覆辙的命运呢?据当地有关方面称事故与驾驶员操作不当有关,那让驾驶经验缺乏者承担群众生命安全系于其上的重任,有关管理人员平素就不会有点担心?

2000年6月22日晨,合江县“榕建号”客船严重超载120人,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冒雾航行,不幸触礁沉没于长江,130人葬身长江。两起特大沉船事故的发生仅时隔两年多点,两起事故的发生地相距也仅有两公里左右。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事发地岸上的一面墙上,写着“珍惜生命,不乘违章车船,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一方平安”与“血的代价‘6·22’,血的教训‘6·22’”等几排大字。而对面老渡口的旁边,立着一块“6·22”事故警示牌,血般通红的牌子上写着“安全生产、警钟常鸣”八个大字。“8·2”特大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地意识到,树立这警示牌并未真正起到什么警示作用。看到在自己“警示”下依然船翻人亡,警示牌定然在无语地哭泣……

事实早已一再表明,当警示仅仅是一种语言,当树立警示牌本身也流于一种形式,灾难接二连三发生其实就一点也不奇怪,这就像各种规章制度如果都只停留在文字上,丑恶势头就难以真正得到遏止一样。其实我们当前所缺的并不仅是口头与书面上的警示语言而是警示的真正落实。这是合江警示牌未真正起到警示作用给我们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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