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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赏花认出女贼

2002-10-11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清 通讯员 马少彬 我有话说

某酒楼老板楚小姐(化名)假日期间到天安门赏花,没想到却撞上了去年曾经偷她东西的女贼。

10月1日上午,楚小姐和朋友约好到天安门赏花。当她好不容易转到花坛一角要拍照时,不料还是被旁边一位身着华丽衣裳的年轻女士抢了先。“没关系,我马上照完。”对方尽管声音不大,但是楚小姐顿时觉得这个外地口音十分熟悉。“赶快找警察报案,这姑娘是贼。”原来,楚小姐在刚才的一瞬间认出来,旁边的女孩就是1年以前在她的酒楼盗窃财物的女贼。“拦我做什么?”那个姑娘还来不及收去脸上的笑容,就被警察拦住了。“去年你偷完东西就溜,今天你可是跑不掉了。”此时对方却故作镇静,“你认错人了,谁偷你东西啦?”

在海淀区万寿路派出所,这个姑娘终于承认她偷了楚小姐的财物。原来,去年11月的一天,这个自称“李玲”的姑娘经人介绍,到北京海淀区一家酒楼做服务员。老板楚小姐就没有多提防,不仅没有当面查验她的身份证,还让她当天上岗。两三天后的一个下午,“李玲”就不知去向,再问那位中间介绍人,也被告之不知道她的真名和住址。令人奇怪的是,中午经她一人亲自收拾过的包间丢了1部手机和1000多元钱,这些财物正是楚小姐上午刚刚放在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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