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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换来三年徒刑

2002-10-11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王景轩通讯员 李汝银、钱晓惠 我有话说

10月8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以盗窃罪对盗窃同室好友105300元的北京某大学管理学院法学专业在校女大学生吕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2年4月27日16时许,在北京昌平区南环里某小区租住的房间里,被告人吕波利用室内无人之机,窃得同室居住的同班同学冉某(女,24岁)放在该房间内的一个内存有人民币105300元的农业银行存折。并于4月30日,通过化某(女,23岁)从中国农业银行石景山支行八大处分理处、苹果园储蓄所、古城分理处,分4次将存折内的人民币105300元全部取走。2002年5月1日,被告人吕波为了悔罪,主动打电话告知冉某存折是自己所窃,并委托冉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回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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