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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英雄遭遇冷漠官司

2002-10-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 辛闻 我有话说

赵道富现在左侧肢体偏瘫,面脸神经麻痹。


见义勇为成英雄

今年30岁的赵道富是湖北省枣阳市王城镇人,他爱人王德平曾是村级卫生室的医生,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他们有一辆农用车,农忙时自己用,农闲时跑运输,一家人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5年前,25岁的赵道富应聘到枣阳市公安局吉河派出所担任小车司机兼联防队员。由于工作出色,他受到了领导和同志的好评。

1998年11月17日,吉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吉河乡丁庄村5组村民徐怀喜家的5000余元现金被盗。经侦查,民警发现该组村民徐怀道有作案嫌疑。

11月26日晚8时许,天下着小雨,赵道富驾车来到丁庄村,民警依法将徐怀道传唤到派出所内接受询问。回所后,指导员刘玉海开始做徐怀道的笔录。派出所领导本来安排有一名民警协助做笔录(按规定必须有两人在场),由于该民警执行任务后先回家了,赵道富便顶了上来。

晚上9时许,徐怀道之妻吉秀清带领徐怀道的胞弟、表弟、姐夫等7人,手持一米多长的钢管等凶器冲进了派出所。这伙凶徒来后便质问民警为什么抓人,并称他们家中1万元现金被徐怀喜偷走了,要求派出所去抓徐怀喜。民警正询问情况时,这伙凶徒突然用拳头、钢管袭击办案民警,在此担负警戒任务的赵道富立即上前解劝、制止。

赵道富见一凶徒手持钢管准备对民警下毒手,他上前拦截,不幸被钢管击中头部,赵道富当即昏倒在地……

经过3天3夜的紧急抢救,赵道富终于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他的命虽保住了,人却瘫痪了。医生说,他头顶部有一直径8cm的颅骨缺损区,枕部有一直径3cm的颅骨凹陷区,如果不及时医治,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为此,派出所特意派1名民警及2名治安员看护赵道富。

鉴于赵道富为保护同志而受重伤,1999年,赵道富被枣阳市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赵道富成了当地家喻户晓、见义勇为的热血英雄。

英雄无奈上法庭

赵道富住院后,吉河派出所刚开始还能及时给付医疗费,后来,慢慢拖欠起来,并撤走了看护的民警和治安员。5个月后,因派出所不再支付医疗费,赵道富不得不被人抬出了医院。

据赵道富介绍,公安机关撤走的原因,是这起袭警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外逃,无人支付赵道富的医疗费。

1999年5月,赵道富在家人的帮助下,找到吉河派出所,要求该所拿钱治病、享受工伤待遇。这时派出所已换了所长。新任所长称,这是前任所长的事,他管不了。赵道富又找到枣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得到的答案是,赵道富是个临时工,不属公安局管理范围。

为筹集再次手术等费用,赵道富开始四处上访,但收效甚微。这时,有人告诉他,只有和枣阳市公安局打官司,这样才能讨回一个明确的说法。开始,赵道富一直犹豫着,他想自己是政法委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怎好与公安局对簿公堂?

1999年6月18日,经枣阳市法院鉴定,赵道富的伤残程度为3级,属重伤。枣阳市法院司法技术科对赵道富再次手术费用情况和终身护理情况也作出了鉴定。结论是:赵道富的头部再次手术费用在1.5万至2万元之间。赵道富需要终身护理,其护理等级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1999年9月28日,枣阳市劳动局确认赵道富是工伤。同日,赵道富就工伤待遇问题向枣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赵道富认为仲裁裁定的生活费、护理费太低,无法生活,他放弃了仲裁,抛却情面,不再犹豫,决心把枣阳市公安局推向法庭,通过法律为自己讨说法。

法律撑起英雄腰

2000年1月21日,赵道富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2001年6月15日,枣阳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赵道富诉称,他在担任警戒任务时被犯罪分子击伤致残,要求枣阳公安局赔偿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后期治疗费等32.7万元。

枣阳市公安局辩称,赵道富经派出所个别人允许,在派出所开车,未与公安局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事发当晚,没有人安排其担任警戒工作,其受伤既不是履行自己的司机职责而受伤,也不是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的重大利益的工作而受伤,其不属于工伤,不应适用劳动法调整。其应按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向被告人(加害人)请求赔偿,故请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赵道富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赵道富经枣阳市公安局吉河派出所负责人的允许,到吉河派出所担任司机兼治安员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吉河派出所的负责人安排赵道富担任司机工作,属职务行为,且吉河派出所在赵道富担任司机工作期间,为赵道富计发了工资、补助、奖金,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事发当晚,赵道富作为该所的工作人员,上前解劝并无不当。赵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但其也不是为自己的事情而受伤,而是为了派出所的工作和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社会稳定的公共利益,所以对赵道富应当认定为工伤,吉河派出所应为赵道富解决工伤待遇问题。

由于吉河派出所不具备法人资格,且其在赵道富担任司机工作期间也未为赵道富在劳动保险部门交纳劳动保险金,所以对赵道富的工伤待遇问题,应由枣阳市公安局解决。赵道富请求公安局赔偿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后期治疗费等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赵道富既可以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向公安局请求解决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也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加害人请求刑事附民事赔偿。对此两种情况,赵道富有选择有利于自己获得赔偿的请求权。故公安局这一辩称理由不能成立。

2001年6月15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枣阳市公安局支付赵道富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用、再次手术费共计19.5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给赵6.5万元,2001年12月30日前再付6.5万元,2002年6月30日前付清下欠的6.5万元。

记者了解到,赵道富不通过向侵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来解决医疗费,是因为作案的主犯至今外逃,他根本无法通过这一途径得到解决。

法院判决遭赖账

法院判决后,赵道富虽对此判决不满意,但为了尽快得到赔偿,尽快做手术,他没有上诉。枣阳市公安局也没有上诉,但枣阳市公安局也没按时履行判决书。

按照法院判决,到2002年6月30日,枣阳市公安局应全部付清赔偿,但时至今日,他仅领取了10万余元的赔偿。枣阳公安局拒不完全执行已生效的判决,为此,赵道富又不得不再次走上漫漫上访路……

据赵道富反映,他曾多次到枣阳市公安局要赔偿,曾被有关人员从二楼拖到一楼……

热血英雄赵道富的遭遇,引起了襄樊市一家媒体的注意,该媒体派出记者对此事件进行采访报道。

该媒体报道后,枣阳公安局随后又给付了6万余元。

2002年10月18日,记者再次采访了赵道富。他说,8月份,枣阳公安局行管科一位姓梁的民警找到他就余下的赔偿提出了一个意见,即余下的9万多元钱,让他自己写个申请少要点,公安局一次给清,作个了结;如果赵道富仍然咬着要9万元的话,公安局就不再给付了,让他还去打官司。对此,赵道富欲哭无泪,他感到很无奈:答应吧,本来钱就少,做手术还很紧张(据了解,赵道富的病情已经愈来愈严重了,现在仅手术就需要9万元),不答应吧,公安局一直拖着,他一分钱也得不到。此时,他很茫然,他想不到枣阳市公安局会如此对待一个见义勇为的人,实在令人冷心。

英雄流泪到何时

令赵道富冷心的远不止这些……

赵道富告诉记者,他出院后,住在吉河派出所以前分给他的宿舍里。后来,吉河派出所的所长换了,新任所长多次催他搬走。因为没有得到赔偿,加上经济困难,老家里房子已卖了,他表示愿意搬家,但请求给一点时间找房子,派出所以为他不搬了,便安排人对他家停水停电……

2000年2月,赵道富被迫回到老家王城镇。为给儿子腾房,赵道富70多岁的父母住进了牛屋,将老屋让给了儿子一家。岂料,祸不单行。几天后,老屋被龙卷风刮倒,赵道富夫妇只好搬进了亲戚家用来照看果园的一个窝棚里住,但就是这个赖以躲风避雨的窝棚在一次暴风雨中也倒塌了。随后,赵道富一家过着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朋友家住一天,亲戚家住一天,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相当凄惨。

赵道富现在已半身不遂,时时要人照顾。赵道富在吉河派出所当司机时,爱人王德平辞去了卫生室医生的工作,现在她只好回家种田,靠她种半亩田维持生活;由于长时间的打官司、治病,尽管公安局已给了10万元钱,现在已用得所剩无几。眼下,一家人最为揪心的是赵道富的后期治疗费用问题——大脑顶部缺损区要补,枕部被打塌进去的枕骨要做手术取出来,若不及早取出,压迫着神经,赵道富可能会瘫痪,成为植物人。

10月20日,记者采访结束,准备离开了,赵道富拖着病腿在妻子的搀扶下,一定要送记者出门。记者回头时,见赵道富在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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