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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电饭锅有危险

2002-11-15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董锐 我有话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第3季度组织对电饭锅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3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合格1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6%。

抽查结果表明,一些大型企业品牌意识较强,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较完善的检测手段,产品质量较好。

但在本次抽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主要质量问题:

1、标志不符合要求。本来产品标识应该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在器具上进行必要的标识和警示语;另一方面是要求在说明书中阐明涉及安全的必要警示语。但有的产品在更换电源线时必须采用专用电源线才能更换,而在说明书中缺少“如果器具的电源线损坏,必须用专用的电源线进行更换”等相应的警示语或说明;有的产品在说明书中缺少“禁止将器具浸入水中清洗”等类似的警示语,目前的电饭锅其结构的设计均不属于水密式器具,如果不加上这样的警示语,容易使人误认为该器具可浸入水中清洗,这样电饭锅的绝缘无法保障。

2、非正常工作不合格。器具在正常使用中要考虑其安全性,当使用者操作不慎、缺乏用电知识或产品的元器件失灵而造成误操作或非正常工作时,器具的结构同样也要具有一定的保护功能,以避免出现火灾、触电或机械损伤等事故。而在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中有的产品底座采用塑料材料制成,由于塑料耐热性能的局限性加上散热不好,在将限温器短路进行非正常试验时,塑料底座先融化,使带电部件外露,电气绝缘失效,用户在实际使用中极易触电。有的产品热断路器参数选用不够合理,在非正常工作时不能可靠地切断电源,使控制盒的材料融化脱落,造成带电部件外露。

3、防触电保护不合格。此次抽查中发现有的产品随意更改控制盒的形状和结构,为了视觉效果好将指示灯的孔扩大,却没有对指示灯的带电部件进行有效的封装,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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