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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抓羊肉

2002-11-15 来源:生活时报 宋希平 我有话说

趁视腥膻为大敌的妻子不在家,我和儿子煮了一锅手抓羊肉,大快朵颐。

大吃的过程中,我们不约而同地回忆起了吃得最美的一次手抓羊肉。10来年前,那还是在家乡干基层工作期间,七八个相识的人相约吃喝,儿子也被我带去了。那是一个太阳照得暖烘烘的下午,地点是个砖窑的场院。我们到的时候,一只羊还在满地跑,然后两个人极为麻利地宰杀剥皮,解成大块趁热下入大锅,只加上一把大颗粒的粗盐。劈柴爆响的火苗舔着锅底,很快就有一股微膻的清香飘散出来。半个多时辰,盛在大盘中的大块羊肉就摆在了眼前,格外白嫩,热气腾腾。那肉就着大蒜一入口,不等你充分地享受盈满口颊的肥美,细细地体味咀嚼柔韧的快感,就会像嗓子眼里伸出一只手被拽了下去一样,逼着你赶快向嘴里填肉才能补充这令人急切的缺失,直到实在吃不下去为止。这时候一碗肥美清亮的原汁肉汤所散发的香醇,只有母乳对婴孩的吸引才能比拟。

这顿饭让我确立了一个一辈子的经验,羊肉最好的吃法就是这种嫩肉白水一把盐的大块手抓。它拒绝酱油排斥孜然,护卫了本质的纯正;原汁原样非烤非炒,袒露着天然的诱惑。所以多年来我宁可不吃羊肉,也不拿糊嘟嘟的陕西羊肉泡馍或红唧唧的黄焖羊肉来欺骗自己的味觉,破坏对羊肉之鲜美的感受。我还获得了一个说不出原因的经验,就着手抓羊肉大瓣吃蒜只香不辣;吃完手抓羊肉喝酒酒量可以翻番。

有时候也百思不得其解,因为那次之后吃的无数次手抓羊肉都没有那次香。可能是那次诸多“香”的因素恰巧聚合到了一起,营造出了可遇而不可求的效果,成全了我对那次美味的永久记忆。可惜那“诸多因素”是什么,却已记不全了。

妻子指责这种吃法太野蛮,被我以“回归自然”正在流行为由予以驳斥。至于这种吃食不适合我血压偏高的身体的批评,虽然合乎科学道理,但我以为偶尔的放纵有如吃手抓时蘸的椒盐,多了肯定不行,适量来点最能增加趣味。没吃过总听过许多人爱吃河豚吧,那可是拿性命去享受,此类人中有人就宣扬为这种美味送命也值得,这不也是一种生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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