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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促销行为将在节日挨整

2002-12-17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廖爱玲 我有话说


“两节”即将到来,各个商家又开始了大规模的促销活动。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随之而来的各种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导致节假日市场经营秩序出现混乱,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大幅度上升,为此工商执法部门将对节假日市场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六大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顿规范,对重点企业的促销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群众过一个良好的节假日。

此次整顿的六大违法行为包括:

1.商家利用虚假宣传进行的不正当竞争。据悉,十一期间,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显示,虚假宣传成为节日消费纠纷的焦点问题。一些商厦在报纸、地铁车站打出广告“超市至5层家电全部商品参加‘买200返100元礼券’活动”。但实际情况是商厦内有一部分商品标注了“不参加返券活动”,有的商品在活动开始第一天就宣告无货,手机柜台内空无一物,连样品都没了“踪迹”。

2.有奖销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前有一位消费者,买了一箱方便面,中了厂家承诺的大奖——一辆面包车。他跑了1000多公里专程找到厂家,得到的竟是一辆食品做的、面包大小的小汽车。不管如何理论,厂家说:承诺的就是这种车。

3.“买多少、赠奖券”的促销方式中,存在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买多少、赠奖券”是近一段时期北京商家最常用的促销方式,可许多消费者在购物后才发现,手中的奖券要想花出去十分困难,只有购买一些过期的特价品才能使用奖券,对商家不明示活动细则的做法大呼上当。今后,商家搞类似活动必须把参加活动的商品明示给消费者,否则将被视为误导消费而受到严厉查处。

4.虚假打折、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两节”期间历来是珠宝首饰的销售旺季,而一些商家也抓住这个机会在打折上作文章,欺骗消费者。只要你在各大商场珠宝店走上一趟,就会看到很多折扣诱人的珠宝商品,有的珠宝商常年优惠3至6折,有的更让人瞠目,打折打到1折,看上去简直就是白送。而事实上这些打折珠宝首饰的价格比不打折时相差无几甚至还要高。

5.采用商业诋毁的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诋毁,破坏竞争秩序。

6.采取极低价格或限时抢购的方式吸引消费者,但在相关宣传中没有进行明示,造成企业现场秩序混乱,造成消费者有人身伤害的虚假宣传误导行为。据介绍,在许多商场“限时抢购”的促销活动中,为了招揽“人气儿”,往往宣传不当,诱使许多消费者产生“不拿白不拿”的不健康消费心理,加之许多商场的保安力量准备不足,经常产生由于现场秩序极为混乱而造成的消费者人身伤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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