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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新娘京城获救

本报独家报道
2003-01-1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孙展 文/摄 我有话说

获救的少女相米与解救的民警。


2003年1月8日,在北京昌平警方的照顾下,一位年仅15岁的傣族少女登上了回云南家乡的火车。

这个名叫相米的傣族少女,2002年9月被自己的“好朋友”——一位17岁的少女雷红梅从家乡以7000元拐卖到了河南,后又被“丈夫”带到北京,度过了3个多月被监禁、被蹂躏的生活。在一家浴池里,一心想回家的相米终于在一名北京小姑娘的协助下,得到了一个难得的报警机会。

虽然小相米在北京生活了100多个日日夜夜,虽然她没有看到天安门,没有游览十三陵,也没有登上万里长城,但因为北京警方的细心照料和北京人的热心,纯真的相米终于又露出了甜美的微笑。1月6日,本报记者专程奔赴昌平,独家采访了小相米。

1派出所就是我的家

1月6日,在北京昌平区小汤山平西府派出所的院子里,记者见到了正在洗漱梳妆的相米(傣族名字)。因为派出所里有规定,即使是干警家属也不得在所里留宿,相米自从警方解救以后,一直住在派出所附近的宾馆里,而吃饭、洗漱都由派出所管理。因为担心出意外,虽然从宾馆到派出所只有几百米的距离,但是一早一晚都是特派一名民警保护相米的。

虽然只有15岁,但是相米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她继承了傣族女性特有的苗条身材和婀娜气质,显得比同年龄的孩子个子要高一些,也更成熟。因为听说要见记者,相米还画了眉毛,涂了口红,但她稚气未脱的一声“警察叔叔”,提醒着人们——相米的同龄人还在读初二。

问相米几天来的感觉,相米微笑着说:“自由呀,我觉得比以前的日子轻松多了。从前无论白天晚上,都有人看着我。经常不给我吃饭。我的家里人一直不知道我在北京呢。”因为近一个星期都是在派出所里度过,相米已经熟悉了所里上上下下,见到所长也没有以前的胆怯。她对所长说:“你看我是不是比以前好看了,我跟你说,你没有看到我美的一面吗?”所长打趣她道:“相米这两天都胖了,可是那天连衣服都没有,现在还穿着我们给你拿来的‘三保暖’呀。”

几天前,干警跟相米在云南的亲属联系,相米的父亲说,家里连到昆明的车钱都有困难,更别说到北京来接相米了,恳求警方把相米送回云南。因为正是春运前夕,干警跟记者说:“很挠头,我这两天正托人买火车票呢。”相米听见了,对记者说:“我不想回家,派出所比我的家里好多了。”

2好姐妹原来是人贩子

相米的家乡在云南省陇川市张风镇的一个傣族村庄里,听相米讲,从家里到昆明要坐一天的长途汽车。因为离缅甸边境很近,村里的人经常到缅甸做生意。相米的父亲靠种田为生。相米说,她的妈妈已经去世了,父亲又娶了一个新妻子。自从继母进门以后,父亲认为经济负担太重,交不起学费,于是相米念到小学五年级就辍学在家了。但是因为念过书上过学,相米的普通话说得很好。

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是相米还是很怀念父亲对她的照顾。但是继母并不喜欢相米,经常虐待她,半夜里经常把相米的被子抱走,还恶狠狠地对相米说,你凭什么盖被子。相米的两个弟弟经常挨打,父亲知道以后,却淡淡地说:“应该打老大嘛。”

相米说,因为受不了家里的贫困又充满矛盾的生活,她才萌生了外出打工的念头。相米跟记者说:“我想,只要肯干活,天底下总会有工作的。”

相米终日在寨子里游玩,和相熟的小姐妹计划外出打工的事情。直到一天,她的朋友对相米说:“给你介绍一个朋友,她叫雷红梅。”这个自称“雷红梅”的女子比相米大3岁,既见过世面,又敢说话,很快相米就和雷红梅成了好朋友。但是,相米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小姐妹竟然是一个“人贩子”。

3一夜之间被卖

2002年9月,在雷红梅鼓动下,相米决定和雷红梅一起到昆明找工作。相米有一个表姐在昆明卖化妆品,相米也曾给表姐看过摊、帮过忙。于是相米到昆明首先找到表姐。但表姐的生意并不景气,她给相米一些钱,算相米以前给她帮忙的酬劳。这时候雷红梅提出,要相米陪她一起到河南找她姐姐,相米一听就不同意,她不想离开昆明。

但是雷红梅百般恳求称,要是没有相米陪同,她不敢上路,也不敢去河南那么远的地方,她甚至还下跪哀求。相米终于同意和雷红梅一起去河南。但是在路上,相米就发现,雷红梅并没有她说得那样害怕和担心,一上火车,雷红梅就频繁地用手机跟人联系,聊个不停,不明就里的相米只能呆呆地看着。

到了河南固始,相米跟雷红梅住在一个“姨姐”家,雷红梅和相米住在一个屋里,睡在同一张床上。但是第二天早晨,相米醒过来发现,雷红梅已经不见了。一个快30岁的男子对她说:“你被卖给我当媳妇了。我花了7000元。”

这个男子名叫朱学富,今年29岁,他经同乡叶某介绍买了相米,给雷红梅5000元,叶某2000元。

相米被朱学富家里人关在一间小黑屋子里,一关就是7天。后来朱家担心被公安机关发现,同时在北京还有生意,于是就带着相米来到北京。

4十五岁少女的婚礼

朱学富一家人在北京昌平小汤山东沙各庄市场做卖鱼生意。相米刚到北京就被朱学富用菜刀、剪子威胁着同居了。白天,相米给朱学富家人洗衣服,洗鱼,朱学富的母亲和3个姐姐轮流看着她。晚上,朱学富有时用裤带打她,有时用绳子捆着她。相米说,朱学富平时很少跟她讲话,经常把她锁在屋里,自己在外面看着。朱学富常常自言自语,有时他命令相米,给他生个孩子。相米曾经试图逃跑过,但是都被朱学富抓了回来,朱学富抓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几天不给她饭吃。到了昌平小汤山以后,相米见到的人不是朱学富的亲戚,就是和朱家相熟的人,相米更不敢逃跑了。

10月里一天,朱学富带着相米来到照相馆,照完证件照以后,朱学富对相米说:“跟我照张相,留个纪念。”相米不同意,朱学富就用手掐着相米的后腰,就这样相米红着眼睛跟朱学富合影了。事后,记者看到这张照片被照相馆塑封并烫上“情天”两个红字。不久,朱学富又在饭馆里摆了3桌酒,请了他的亲戚和朋友。朱学富跟相米说:“这就算我们结婚了。”

因为从小养成的生活习惯,相米每隔一两天就要洗澡。天气冷了,朱家只得让相米去村里的澡堂洗澡,由朱学富的姐姐在澡堂门口看守,不给相米任何机会。

但是2002年12月29日中午时分,相米又去澡堂洗澡,她和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聊天。看到朱学富的姐姐并不在周围,相米大着胆子对她们说:“我是被拐到这里的,我被卖了。”两个女孩听了大吃一惊,对她说:“你应该报警呀。”其中一个女孩把手机借给相米,相米拨打了“110”。因为相米对朱学富的姐姐说:“我忘记带梳子了。”朱学富的姐姐把放着相米的衣服的箱子锁起来,就回去取梳子。等她离开以后,相米穿着单衣单裤和拖鞋,就从澡堂里跑出来。但是人地生疏,相米并不知道向哪里去,走了不到400米,她又往回走。这时迎面遇到借给相米手机的女孩,她正是本村人,她看到相米张皇失措的样子,就把相米带到大队部,在那里再次报警。

经过警方工作,朱学富承认花钱从人贩子手中购买相米,打算让相米为他生孩子的事实。2002年12月30日,朱学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然而朱学富家境并不富裕,他买相米的钱都是借的。朱学富说,他的同乡叶某是远近闻名的“人贩子”,很多人都是花几千元从叶某手中买的媳妇,甚至连叶某自己的媳妇也是买来的。而他在买相米的时候手中还有2个被拐骗的女孩。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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