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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信箱

2003-01-1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近日读者陈女士来信说,有的小区收停车费收得很高,有时1小时收6元,她想知道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车费的标准是多少?

北京市房管局物业处回答: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定【2002】194号)规定,小区内停车收费:(1)临时停车的:居住小区内设置的露天停车场(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小型车每2小时2元,大型车每两小时4元)。

(2)实行长期停放的: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制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露天停车:小型车每月150元,大型车每月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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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请致信本报,我们将邀请有关部门为您答疑解惑,来信请寄: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
邮编:100050生活时报
吴海花
Email:whh7111@gm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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