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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行为不艺术

2003-02-11 来源:生活时报 田由 我有话说

据娱乐信报报道:中国画研究院研究员陈履生先生最近出了一本书——《以“艺术”的名义》,它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极端的“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进行了具有学理性的批评,不仅揭示了它的祖源,还指出了它的社会危害。

陈先生介绍:人在特定情景中的许多行为确实可以成为艺术,比如舞蹈中的肢体语言,但是,现在说的“行为艺术”还不是指这一范畴。

因此,在中国近几年所产生的行为艺术中,有些基本上和停尸房、屠宰场没有区别,其中有一些令人不敢目睹,比如吃死婴、给死婴喂人油、在自己的身上烙身份证号码,以及最近出现的“把自己的孩子喂狗吃”等等。而另外像和驴子结婚、雇民工打自己的耳光、上海街头的裸奔等等,都是以“艺术”的名义,因此也就成了“艺术”。

在西方现代艺术的发展史上,有像杜尚、克莱因、博伊斯等一批观念艺术家,他们在某一方面反映了西方当代艺术各种新观念、新花样层出不穷的原因。而中国的一些艺术家为这些所谓的新观念或新语言所痴迷的时候,他们一踏足进去就已经落伍,就成为“效颦”的“东施”。而“皇帝的新衣”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有人信,有人附和;“艺术家之屎”之所以值钱,也是因为有人信,有人痴迷。因此,对于那些假借“艺术”之名的各种行为,应该有所警惕,特别要认清那种极端的“行为艺术”对社会发展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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