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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行“人才中介”17条禁律

2003-02-11 来源:生活时报 晨晓 我有话说

上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近日制订了《上海人才中介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和《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公约》,用17条禁律管住“猎头”,维护才市各方的合法权益。

17条禁律包括:以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故意损坏应聘者以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行为;泄露在职期间知悉的有关公司、人才信息的商业机密;为自己或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推荐岗位;玩忽职守,滥用私权,索要佣金、消费、礼品、出国等。17条禁律将于1月在全市270多家人才中介机构、3000多名人才中介从业人员中实行。今后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机构或人员,可向协会举报,经协会查实后,公布在相关网站上。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协会将把有关情况转交人才市场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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