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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投诉与起诉?

2003-03-1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权: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要有书面材料,写清投诉人的姓名、住址、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购买商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价格、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消费者协会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后,经确认投诉成立,即登记摘录在案,并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一般投诉转寄被投诉单位,要求在限期内将处理情况答复消费者和协会,超过期限没有答复的,要再次催促或采取其他办法,直至有了结果;

2、投诉内容需要政府部门处理的,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动提供情况,积极配合;

3、投诉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可直接派人或委托当地协会调查处理;

4、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投诉,或者被投诉者损害消费者利益情节严重,久拖不决的,可运用舆论工具公开揭露批评,并转请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5、须经技术鉴定,才能判明责任的投诉,及时转请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后处理。

诉讼的程序往往是,首先写诉状,到法院起诉,提供证据材料,等待开庭,经双方辩论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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