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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信息是否涉嫌欺诈?

2003-03-14 来源:生活时报 齐鸣 我有话说

近日,笔者对我国的三大招聘门户网站上的企业招聘信息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过期”信息占总数的一半以上,类似企业已招满人员,但网页上招聘信息却没有及时删除的情况约占总数的12%,还有6%的是假信息。

网站刊登“垃圾信息”(泛指过时的、假的信息)算不算侵害网民的权益呢?北京的一些较权威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认为,从法律上讲,信息是否需删除或更新,只是企业和网站之间的合同问题,与上网者无关,所以企业和网站都不负法律责任,只有企业有权追究网站的责任;但也不能排除网站和企业合伙欺骗网民的情况。网民们则呼吁立法机关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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