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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推出租房示范合同

2003-03-21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廖爱玲 我有话说

消费者如何避免在看房时被房屋中介坑了“看房费”?承租者不按期交纳房款怎么办?房主和承租者如果甩掉中介私下交易,应该承担多少违约金?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推出了由消协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指导消费者通过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积极防范消费风险。

据介绍,这两份合同借鉴了大量的类似合同文本,许多条款都是根据消费投诉的热点设定的,特别在违约责任、负责条件、争议解决等方面有所强调,增加了如现场看房要签订确认书,做好看房记录,并约定是否支付看房费;承租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将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和居间人介绍的出租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私下交易,否则将支付违约金等新内容。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可以就自身所关心的问题同经营者协商,作为补充条款写入推荐的合同文本,在签订合同时仍需严格审查经营者的资质、信誉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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