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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在乎餐饮中的侵权

2003-03-21 来源:生活时报 张玉凤 我有话说

在刚刚过去的“3·15”,关于投诉、欺诈、侵权、维权等热点问题铺天盖地地见诸各种媒体,仿佛要把一年的“冤假错”案在几天内都纠正过来。其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令人满意和放心的消费环境,是一个漫长而持久的过程,需要人们做长期艰苦而顽强的努力。

欺诈就在你身边

当你到餐馆用餐时,还未就座,服务员就告诉你需要付服务费、茶水费、包间费、甚至毛巾筷子都要算钱时,你怎么办?就餐时,突然在菜里发现一根头发,你怎么办?你点的明明是爆羊肉,可是端上来的却是爆葱花里面点缀着几片羊肉,你怎么办……你是否意识到这些行为已经损害了你的权益,你会不会为维护自己的权力而据理力争?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颁布已经近十个年头了,经过十年的宣传普及,消费者逐步懂得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损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却时有发生。与其他行业相比,餐饮业的侵权行为及方法比较隐蔽,投诉额度虽小,纷争较大。据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显示,餐饮业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格问题。主要表现在价格过高、加收服务费、收取开瓶费、设置最低消费、不明码标价、打折幅度、各种卡的使用以及标示价格模糊而引发争议等。

(二)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饭菜中有异物、操作间及就餐环境脏乱、食品受到污染变质以及从业人员的卫生及健康状况等。

(三)缺斤短两问题。包括鱼虾等水产品的缩水、以次充好、以小换大、以低价品替代高价品等。

(四)人身及财产安全问题。用餐时财物的丢失及损坏、消费者的身体受到伤害等。

(五)食品质量问题。餐厅使用过期、变质原料,使用劣质油或国家严禁在食品中使用的有毒物质。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刘小姐介绍,相比手机、电器、住房等投诉热点,有关餐饮方面的投诉并不是很多,一方面是由于在餐饮方面的纠纷发生和赔偿的额度较小,消费者不愿为此耗费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与那些实物证据相比,餐饮方面的举证比较困难,争议较大。还有就是面子问题作祟,财大气粗的人摆的就是谱,耍的就是派,仿佛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阔绰;而一般的消费者因薪金有限而英雄气短,怕引起旁人的嘲笑而不敢计较。殊不知,这样会更加助长商家的不良行为,损失的当然还是消费者自己的利益,如果大家都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那么,自己的权益又有谁来保护呢?

维权需要你行动

也许大家还记得这两个案例,美国的一个老年妇女在麦当劳餐厅用餐时由于饮料过热而烫伤了嘴,在经过一系列索赔诉讼的官司后,她得到了巨额的赔偿;而中国一个花季女孩在用餐时遭遇卡式炉爆炸,不仅因此断送了她的美好前程,充满悲伤和无奈的索赔之路更使一家人身心交瘁,欲哭无泪。虽然最后她得到了在当时看来可谓“巨额”的赔偿,但是,两相比较,她们所付出的与所得到的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而这在当时已经是非常艰难的一步。虽然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我国的相关法规已经比较健全,商家以人为本的理念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现在的消费环境还不能使我们完全放心,人们维权的道路依然漫长而艰辛。每年的“3·15”,仍然会有声泪俱下的控诉,维权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即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依法结社权、知识获取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而“放心的消费环境”的营造,要靠国家、商家、大家的共同努力。

有关人士认为,与一些高价商品相比,餐饮业的侵权行为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对你的伤害也许是最直接的,就是因为你的“不值得”、“不在乎”、忍气吞声地闭着眼睛任人宰割的心态,使得商家的侵权行为才会变本加厉,既然法律已经赋予人们应有的权力,大家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各种侵权行为宣战!只有这样,才能逐渐营造一个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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