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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免收登记费

2003-04-25 来源:生活时报 通讯员 孟瑛 文 我有话说

为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再就业环境,北京西城工商分局在注册大厅和各工商所内设立了专门的下岗人员再就业咨询窗口。登记注册科突出面对面的服务特色,积极为下岗人员提供有关工商管理法律政策法规、资信等咨询服务,同时免收下岗人员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失业人员,不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设置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前置条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发照;2002年10月18日以后新办个体户执照的下岗人员,从发照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签证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在《再就业优惠证》尚未下发之前,下岗失业人员持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应证明,也可免交有关费用。

另外为方便下岗人员办理个体验照手续,采取集中验照的方式,尽量能够一次完成,不跑第二趟;对下岗失业人员领取执照后,未开展经营但要求验照的,在做出不利用营业执照从事违法活动的书面承诺后,也予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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