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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非典”横财曝光

84消毒液掺了一半水、口罩里塞布条泡沫、多家药业公司发布防治“非典”虚假信息……
2003-05-0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廖爱玲 我有话说

眼下全国上下正在紧锣密鼓地抗击“非典”,可偏偏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防治“非典”的名义,随意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分别曝光了一批借“非典”发不义之财的典型案例。

质检总局:曝光制售假冒伪劣者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各地质监部门迅速行动,检查各种防治“非典”相关产品如口罩、手套、消毒液、医护用品等产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努力为广大群众构筑一道安全屏障。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将一些制售假冒伪劣防治“非典”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警示发“非典”横财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北京市:4月23日,西城区质监部门查获了70多瓶假冒“龙安”84消毒液,经技术指标测试证实,这些产品在浓度、外包装的透光性、瓶盖颜色、印刷质量等方面完全不合格。顺义区质监局当日在李遂乡个体超市也查获了假冒“龙安”84消毒液72瓶,每瓶净含量240m l。经调查,该超市负责人是用医用注射器将每瓶消毒液吸出一半,然后再注满水,以每瓶12元的价格销售。昌平区质监局查处一修鞋摊用普通纱布加工口罩,未经过消毒就卖给过往行人。

山西省: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月25日在双塔寺街药材公司大宁堂第八经销部查获500个劣质口罩,口罩的包装上标明12层、14层,实际只有3层。4月24日,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亿客隆超市和东盛小商品批发市场查获劣质口罩2300个,检查发现其内衬中多为纸张、布条、泡沫。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某药店、诊所和药品批发公司查获劣质口罩数百个,标明18层,内衬有卫生纸、再生棉絮。

江苏省:4月24日,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草场门迎客隆超市没收劣质口罩310个,标明16层医用式消毒纱布制成,实际内衬为无纺布,进一步追查到源头,发现内衬还有海绵、纸。

湖南省:4月25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和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在长沙市没收劣质口罩上万个,这些劣质口罩标明16层或20层,实际上除表面为棉纱外,内层由20余根1厘米宽、10厘长布条缝制而成。成本约0.5元一个,售价为3.5元一个。

湖北省:4月24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和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获得一市场销售劣质口罩的线索,从武汉市郊某仓库查缴劣质口罩1.9万个,标明12层或16层,实际内衬均为碎布片。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拘留。

工商总局:曝光借防“非典”发布虚假广告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将一批以防治“非典”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强调防治“非典”的方剂处方未经卫生部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发布;严禁在广告中引用“非典”病例、数据和对“非典”疫情进行描述;有关治疗、预防“非典”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广告,必须严格依

照程序进行审批,不得超出批准范围进行宣传;严禁利用广告宣传,引发社会不安情绪,哄抬预防“非典”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误导欺骗公众的违法行为。这些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包括:

4月22日,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在重庆一家日报发布“三勒浆”虚假广告,称“这次广东省中医院在非典型肺炎的救治过程中,通过服用中药来增强医护工作人员的身体抵抗力,取得良好效果。这一经验完全可以在高考考生的流行病预防工作中予以借鉴。经过众多中药产品的筛选,笔者发现已面市多年的三勒浆颇具这方面的价值”。

4月23日,重庆华创药业有限公司在重庆一家日报发布“固之源氨基酸钙”虚假广告,称“固之源氨基酸钙增强免疫能力,预防非典型肺炎”。

4月27日,西安市临潼区养生神醋酿造厂违法散发虚假印刷品广告,称“服用神醋后才能预防非典的传染,并能清除非典型肺炎感染者体内的疫患”。

4月28日,扬州市工商局查处扬州市邮政速递有限公司为恒顺集团设计制作的虚假印刷品广告,广告称“恒顺集团生产的白醋具有很强的杀菌效果。对预防非典型肺炎效果非常明显”。

4月21日,《医药养生保健报》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称“乾坤医院防治非典药品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价格大幅下调30%”,涉嫌虚假用语,且违法发布该医院的“非典”防治热线电话。

4月24日,兰州大得利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在《西部商报》发布“声明”广告,称“近期国内部分地区‘非典’疫情严重,兰州市被列为全省重点防疫区域,注射用胸腺肽作为免疫增强剂,可提高基础免疫力”。广告未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且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

4月22日,福州市冯建华假冒“中华医学会”名义发布治疗非典型肺炎的虚假印刷品广告,称“近日,冠状病毒肆虐,感染‘非典’病例日增,人人谈‘典’色变”,“现推荐一种无任何毒副作用的免疫调节新药(生物制剂)。临床主要应用于治疗及预防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4月23日,鑫艳电器兰州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称“预防非典有好办法了,为保证您的家人的健康,购买解毒机预防‘非典’是您现在最明智的选择。国难当头,我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特价出售”。

北京、大连、重庆等地工商局还查处了一批以防治“非典”名义,推销与防治“非典”无关的商品服务,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如“吃火锅、防非

典”违法招牌广告;“健康美食送防非典护肺汤”虚假店堂广告;“‘非典’肆虐,戴梦得珠宝,保你平安”误导广告等。

北京市工商局:曝光“五一”期间典型案例

5月1日—5日,北京市工商系统出动执法巡查人员2968人次,共查处违法案件137起,其中超出政府定价48起,制售防“非典”假冒医疗防护用品行为74起,虚假宣传15起。查获劣质口罩16798个,自制消毒液2110公斤,劣质84消毒液1265瓶,假冒、劣质过氧乙酸652瓶(桶),另外还查获了假冒、劣质甲醛32箱、丙烯酸乙酯1桶(180公斤)、丙烯酸丁酯2桶(360公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涉及“非典”问题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共49件,其中哄抬物价的20起,生产、销售伪劣、“三无”防“非典”商品的29起。同时,北京市工商局还将“五一”期间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家乐福超市马连道分店虚假宣传案:4月30日晚8点,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群体投诉,反映家乐福超市马连道分店在“五一”节期间搞名为疯狂礼物大派送的促销活动,不但违反了在防控“非典”期间商业企业不允许开展促销活动的有关政策,而且涉嫌虚假宣传。市工商局执法大队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促销活动,对其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正在立案查处。

美伊食品店违反国家限价及虚假宣传案:5月2日市工商局执法大队在对宣武区天桥地区检查时,发现永安路美伊食品经销部在门口牌子上宣传销售的产品为84消毒液,10公斤桶装售价75元,5公斤桶装售价48元,实际销售的是来水牌消毒液。其行为违反国家的限价规定并涉嫌虚假宣传。

顺义区山子坟村一无照经营点冒用被注销企业名称、制造销售防“非典”用品案:5月2日下午,顺义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山子坟村一涉嫌无照经营点。该点冒用已注销的企业法人名称制造、销售消毒液。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已灌装好的过氧乙酸117桶(10L/桶)、甲醛32箱、丙烯酸乙酯1桶(180KG/桶)、丙烯酸丁酯2桶(180KG/桶)、空塑料桶412个。

密云县城东斜街一无照经营点非法经营劣质医疗器械案:5月5日,密云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县城东斜街发现一个涉嫌无照经营医疗器械的经销点,当场查获注射器16760支、输液器3300支,并予以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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