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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审不应论文“一票否决”

2003-06-10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齐鲁晚报报道,最近,山东省教育厅官员明确表示,将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会议,专门就论文问题提出要求,坚决清理、纠正论文“一票否决”的规定和做法。

对于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国家并未作出“不发表论文就一票否决”的规定和要求。但一些地方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却无视实际情况,片面强调每一个教师参加职称评定要有发表的论文,且占了较大的比重,更有甚者竟实行论文“一票否决”,未发表论文就得“靠边站”,致使有些教学成绩突出但没有发表论文的教师只能自认“倒霉”。

中小学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这就决定了他们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要与课本和学生打交道,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坐下来撰写论文。因此,不顾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一味实行论文“一票否决”,既不科学也不合理,会加重他们的心理负担,挫伤其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鉴于中小学工作的特点和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教师晋升职称的主要考核指标应该是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管理学生的能力以及自身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论文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却绝对不是能力和水平的惟一“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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