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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合作社住宅关注几大问题

2003-07-04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吴海花 我有话说

现在,房地产市场向不同收入的家庭供应不同的产品,

其中合作社住宅也因价低房优而受百姓欢迎。

近日,记者就其产权、价位等买房人最关心的问题,

采访了北京市房管局有关人士。

何为合作社住宅

住宅合作社是经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建房的一种组织形式,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它与商品房不同,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适合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的一种低价位住宅,价格中不含利润;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在住房问题上不是卖与买的关系,而是集资建房的关系。

合作社住宅有何优势

记者从北京市房管局了解到,申请加入住宅合作社后,在买本社的房子时,比购买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节省约20%的房款。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使合作社的建房成本与合作社社员的买房成本大大降低:在住宅合作社建房方面,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合作社向社员出售的住宅免交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免交投资方向调节税;合作社可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建筑委托贷款,并优先安排。由于享受优惠政策,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费用,使合作社的建房成本降低。

合作社社员买房同样享受优惠政策,如社员第一次购买合作社住宅免交契税和交易手续费,社员购房后自住期间免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另外,合作社住宅的物业管理收费较低。

谁能买合作社住宅

根据有关规定,能够加入住宅合作社并购买合作社建房的人主要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公务员中无房和现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国有企业无房和现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教育科研机构无房和现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其他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职工(经审批符合条件的)。

其申请程序为:首先,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证明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盖章,无单位交由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其次,所在单位核准后,送交合作社审核,最后,经合作社审核获批准后交纳入社费、进行入社登记后将由合作社发给社员证。

另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可以申请入社参加集资建房。

产权如何规定

据北京市房管局、北京市房改办2000年8月下发的《关于房改售房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居民参与住宅合作社建房的产权是这样规定的: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房改部门核准集资建设的住宅合作社建房,依据《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建房【1992】67号),居民办理加入住宅合作社手续后,参加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个人按实际建造费用集资且单价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的,所购住房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规定。

居民参与住宅合作社集资所建房屋竣工后,应申请房地权属登记,同时可向登记部门提交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和房改部门核准的集资建房分配方案,凭社员集资建房协议和入社证明(社员证)即可办理登记发证手续。

合作社住宅能否转让

不少购房者非常关心合作住宅将来能否出售的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合作住宅可以出售,但由于它是经济适用房体系的一部分,出售时要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规定执行,购房者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社员购买合作社住宅后,应按本市房屋买卖管理的有关规定,向住宅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办立契过户和房产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如果要出售,购房者要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获批准后,才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成功后,双方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同时,买方需要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交付土地出让金。

北京市房管局的程先生称,随着住宅市场不断发展,从目前政策上看,如果合作社向当地主管部门交了土地出让金,住宅合作社的房子是可以上市出售,购房者能够拿到他们关心的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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