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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间距法律是否该修改?

2003-08-1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吴海花 我有话说

1 和邻居靠得太近我的日子不轻松

家住在京西某小区的李女士住在六层楼,与之相邻的一栋楼距离符合规定的建筑间距,但还是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两家离得近,对面楼房里的人无论做什么都尽收眼底。冬天稍好一点,可夏天天气热就难堪了。天热,每次回到家里女士都把外衣脱下,想穿得少点好好轻松一下。可她却不敢,回到家里即使是换上内衣也要厚布料的,不敢露得太多,好像上班一样,有时连窗户都不敢开。可能因为对面楼里住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在夏天总是大大方方敞开窗户,到了晚上也很少关。透过隐隐的灯光,能清楚地看到他光着身子在房间里来回转悠,有时连条短裤都不穿,真让人添堵。

李女士说,买套房本打算安居乐业,这可倒好,还总是提防着过日子,每天神经都不放松。节衣缩食买了一套房不容易,结果却这样,可从法律上来讲挑不出毛病,每天都提心吊胆过日子,自己有理都没地儿说。

由于楼间距过小,有业主甚至戏称楼盘就是一座“高级监狱”。日益被重视的生存权利,人们期待着它能更好地被重视、被保护。在国外,很多学者甚至认为日照权、采光权不是财产权,应属于人格权,它不仅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还包括了生活的安适、宁静。

2 开发商说困难扩大间距谁买单

关于建筑间距问题,记者却从开发商那里听到不同的声音。

8月16日晚上,记者拨通了北京荣丰公司董事长王征手机。王征说,他们建楼房都遵循国家相关标准,通过了政府的各种行政审批,一切都按着规定办的,还仍然被一些购房者斥责为挡阳光。

王征说开发商买地建房是需要成本的,北京的地价又高,很难刻意拉大楼与楼之间距离。再说,北京本来土地资源缺乏。土地使用率和时代有关,城市里的土地有限,东京、纽约、香港楼盘密度都比较大,有谁在整天说着楼间距的问题呢?现在商业只能集中,造成相对土地少、价格高的局面。

新建多层、高层楼房是大势所趋,如此导致相邻楼房的采光等状况发生相应变化,有关部门在批准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就已经充分权衡了社会发展、土地资源状况和相邻方权利等综合条件。

王征认为北京限制楼盘高度没有必要,长安街沿线有历史意义,可以限制楼盘高度,其他地方应放开,给开发商一些发展空间。同时他希望土地出让方把价格压低一些,因为土地成本关系,开发商不得不把楼层建得过高而获得利润。

也有开发商认为,楼间距是个历史的概念、财富的概念、景观的概念、感觉的概念、习惯的概念,舒适和价值要用现金来换的,按北京的房价,谁又能买得起容积率小一倍而价格再贵一倍的房子呢?

3 从立法角度看建筑间距律师建议法律需要更新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泽敏介绍,从建筑间距的立法来看,尚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法律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中涉及到了采光权的问题。全国目前只有北京市和辽宁省的大连市、沈阳市,山西省的大同市,吉林省的长春市有比较详细的建筑间距的规定。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选择商品房时,同时也在选择该商品房的周边环境、小区环境、小区规划(包括绿地、建筑间距等),比如,目前正在发生纠纷的重兴园项目,部分业主在购买该项目的商品房时,完全是看中了开发商对“65米拉开我们与别人的距离”的承诺。该承诺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关于要约的规定,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邓泽敏说,无论从人们的生活水平、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等方面来看,客观上与1994年相比有很大的变化和提高。从目前北京市的现实来看,1994年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现实追求,因此,伴随着这种变化,法律应适当地作出调整,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环境。

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职律师陈旭也表示,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房地产业还未兴起,根本没有商品房市场这一说,土地都是实行国家划拨方式,没有进入市场。因为土地成本很低,也不用计较土地成本高低,可以把楼盘间距适当扩大一些都无所谓。现在开发商拿地要花很多钱,相当于总价成本的30%,在寸土寸金的京城,开发商将楼间距缩水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谁都想在有限的空间里获得更多的利润,而获得利润的方法之一就是缩短楼间距,在挤出的空间里多盖几栋楼,20米的楼间距缩成14.5米,加之各种违规现象,购房者对阳光权的渴望更是雪上加霜。另外,北京房地产市场发展快,二十几层高楼在市内已经屡见不鲜。楼间距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盖多高的楼,就该照规矩、按比例,留出相应的楼间距来。再套用过去的楼盘间距的法律来界定现在楼盘间距,实为不妥。

4 专家支招:解决现有问题靠设计

记者在采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开彦时,他也呼吁应在法律上给予改进和完善。在实际生活中业主还是普遍认同较宽的建筑间距,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好处:第一,更好地体现私密性;第二,有利于采光;第三,有利于通风;第四,视野开阔,令人心情舒畅。

开彦呼吁政府在法律上要跟进,同时开发商自己规划设计应当规范。对于日照的多寡,关键在于规划、设计是否合理。虽然国家及地方的法规对间距、日照系数都作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实际的建筑是很复杂的,间距、日照系数都不应定“死”,最终得看日照的时间。规划、设计的合理性不仅仅要体现在建筑本身或者小区本身,还得注重整个城市的总体规划。

方法一:如果是板楼可采用东西向设计。因为东西板楼一般没有面积增加的压力,这样楼间距自然就会变大。东西向板楼为通风透气、采光纳阳以及观景都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方法二:顶角巧妙设计,这样就充分保证了楼间距的最大化和楼与楼之间的最大通透性,使每户都可享受阳光;

方法三:采用四合院或G字型设计,例如陶然湖畔的陶然湖景采用的是G字型设计,其楼间距就比较大,利于采光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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