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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司机提个“醒”

2003-08-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冉常友 我有话说

开快车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追尾、侧翻一般都是司机将车开得过快而面对前方的紧急情况处理不当引发的。雨天开快车问题则更多,更危险。本报新闻中心明兵经历的故事虽然没有发生“危险”,但希望司机朋友能从中体会出一点什么。

一个星期天,天下着雨。明兵到朋友家去玩,朋友的妻子趁雨歇之际出去买菜,可是不足五分钟,却空手而归,身上、脸上满是鸡蛋花样的泥渍,脏不堪睹。一问才知,她是被一辆小车车轮溅起的泥水给弄得如此狼狈。“没脸见人”之下,只好气嘟嘟地回了家。一时,愉悦的气氛变得凝重。朋友只好将明兵一人丢在家里,亲自去买菜。结果是“不欢而散”。无独有偶,也是雨天,他和几位朋友去河南,晚上开着车出去吃饭,迎面飞驰而过的红旗溅起的泥水窜过摇下玻璃的车门“哗”地泼在坐在前面的小明和司机的身上。气愤之极,司机掉转车头追赶,可惜他们的捷达怎么也追不上那辆可恶的红旗。愤怒之下,朋友狠狠地骂了句“抢火去!”

其实,像这样的遭遇,也不只是明兵的经历。没车的,对有车族只有眼热的份儿,自然无法体会到雨天驾车从人群中飞驰而过的快感。但作为行人,却最了解雨天出行的诸多苦处:不但既要边咬牙费力地蹬车边要看天的脸色行事,惟恐啥时给淋个落汤鸡,更要小心地贴着路牙儿前瞻后顾,生怕不小心给剐了碰了,本来看着坐在车上一驰而过的那些人风不吹雨不淋的惬意劲儿,心里就感到不对味,此时再让车给溅一身水,司机自然就该挨骂了。

司机驾车溅湿行人衣服虽然其行为够不上触犯法律的哪条哪款,但它终归给人带来不便与不快,说是“小恶”是毋庸置疑的。有水的地段,司机只需稍微在驾车驶近行人时点一下刹车或打一下车方向即可,实在是花不了多少力气用不了多少时间浪费不了多少燃油的,更何况雨天路滑得很,交通法规上对这样的天气下车辆出行也是有着诸多限制的,而能将路上积水轧得飞溅的,那车速肯定低不了,这样疾行的车当遇到突发情况时惹出车祸来并非怪事。在每不到2秒钟就发生一起车祸,每五分钟因车祸死亡一人的我国,没有谁敢打保票说自己的车绝不会出事,置安全而不顾的司机应该时刻警惕。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教授说,一个司机驾车时的文明程度,充分体现出他的道德素质、人品和精神文明程度。机动车是交通参与者中的强者,非机动车和行人是弱者,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中时刻想到他人和安全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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