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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维权不应该

自行解码被损坏 反诬手机为假货
2003-10-21 来源:生活时报 通讯员 郭飞 我有话说

自行拆动手机导致手机损坏,却一口咬定是店家售出时就有质量问题。近日,北京通州一名消费者在北京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上演了回“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闹剧。工商部门最终裁定,王某自行拆动手机,不属于《消法》保护范围,不受理王某的投诉,修理费用全部由王某承担。

消费者王某投诉称,3个月前,其在吉某的手机商店购买了一部三星CDMA手机,可没多久就发现该手机接受信号非常差,经常出现没有信号的现象,无法正常使用,要求退掉手机,请求工商部门主持公道。而店主吉某觉得这事有点奇怪,因为以往这种手机从没有出现过类似现象,因此吉某请求工商人员准予打开手机验证,结果发现手机背版上的封签已经破损,显然手机已经被人拆开过。

原来3个月前吉某的手机店推出了一个优惠活动,只要每月交380元的话费,就可花100元领走三星CDMA手机一部,交齐25个月的话费后就可享有手机的所有权。消费者王某当即领走手机一部,但使用了两个月后发现自己每月都打不了380元话费,觉得这种方式对自己不合适,他听说可以对CDMA手机进行解码,解码后可以使用全球通或神州行等号码,于是王某就找人给自己的手机做了解码,但解码后却发现手机的接受信号非常弱,无法正常使用,王某又将手机改回了CDMA,但是手机的接受信号还是非常弱,这肯定是在解码的时候对手机造成了损害,但王某不想自己花钱修,于是就上演了这场投诉闹剧,打算以手机有质量问题为由退掉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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