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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

2003-10-2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允许经营外汇保险的24家中外保险公司,符合条件的境内居民和企业可向上述保险公司以外汇形式办理人身及财产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每季度更新一次获得外汇业务许可的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所谓外汇保险,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均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商业保险。根据《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保险经营机构从事外汇保险等外汇业务,须经外汇局核准业务资格并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据了解,在这24家保险公司中,共有包括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人寿等9家中资保险,美国友邦、信诚人寿等15家外资及合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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