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1日

舆论监督引来恶性报复 通讯员程瑜被砍成重伤

歹徒至今逍遥法外

夏桂廉 等

   《光明日报》“新闻聚焦”栏目今年7月5日一版头条刊出《盂
县数百亩国有天然林毁于大斧》一文,紧接着连续6天发表追踪报道,
披露了盂县林场天然林大面积被毁的事实,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
重视。山西省政府7月8日致函阳泉市政府,要求尽快依法查处这一毁
林案。经有关部门认定,盂县国营林场滥砍国有天然林属重大毁林案
件,场长贾尔贵、副场长李怀春,盂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
富贵在毁林中负有重大责任,其中贾尔贵、李怀春已构成刑事责任。
盂县人民政府据此作出决定:撤销贾尔贵、李怀春的行政职务,并将
他们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停止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富
贵的局长、副局长职务,待查清责任后再对其依法处理。

  就在这组报道告一段落之时,7月11日晚8点50分左右,参预报道
的本报通讯员程瑜驾车回家,当他刚刚把车停好,准备下车时,一个
头戴全封闭式头盔的人手持菜刀突然冲进车库,一边恶狠狠喊着“让
你再报道,砍死你”,一边扑向程瑜连连猛砍。因车内空间狭小,歹
徒挥刀时施展不开,有几刀砍在了车门框上,触响了警报器,歹徒急
忙逃去。

  根据程瑜及周围人描述,行凶歹徒身高1.7米左右,操盂县口音。
他们一共有3人,开着一辆柳州五菱客货两用车。

  7月12日中午,刚刚做完抢救手术的程瑜还躺在病床上,猖狂的歹
徒在程瑜的呼机上留言威胁说:“给你送了点薄礼,请你笑纳,如果
你觉得还不够,十天以后再多给你送一点,绝对办。”此后歹徒还接
连打了3次威胁、诬陷程瑜的电话。

  负责抢救、治疗程瑜的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手外科主任路新民副
主任医师说,程瑜的伤属于重伤,主要受伤的右手属开放性神经血管
肌腱断裂,开放性骨折,左手等其他地方有皮肤裂伤。估计行凶人有
明显让伤者今后不能写字的目的。

  程瑜今年28岁,原为煤矿工人,左腿严重伤残,业余时间喜欢新
闻写作,几年来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
国煤炭报》等报刊发表新闻作品千余篇,其中大多数是正面报道改革
开放以来盂县取得的成就和当地先进典型的事迹。程瑜也写过一些批
评报道,被有些人戏称为“盂县的焦点访谈”。

  据了解,案发三个月后的今天,凶手仍逍遥法外。

  (《光明日报》10.18夏桂廉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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