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1日

“免税”储蓄引人关注

   利息税征收办法出台后,细心的人们发现,教育储蓄的利息所
得将免征个人所得税,成为“免税”储蓄。教育储蓄是指个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的专
项储蓄。教育储蓄的对象是在校中小学生,其存期分3年期和6年期两
种,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每户最低起存金额50元。教育储蓄将定向
使用,是一种专门为学生支付非义务教育所需的教育金的专项储蓄。
教育储蓄的利率享受两大优惠政策,除免征利息税外,其作为零存整
取储蓄将享受整存整取利率,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

  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开户时要持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
份证。储户要按照固定的存入金额每月存入一次。每一帐户本金合计
最高限额为2万元。到期支取时,储户需凭存折及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录
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一次支取本息。(《文汇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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