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04月30日

南宁拍卖贪官家产

阳光

  原南宁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李军浪因犯受贿罪、行
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3月21日被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
处有期徒刑18年,并扣押其在南宁市建政路24号文化大院、桃源路南
湖小区和麻村小区的3处豪宅,以及南宁市钻石广场E5、E6两间黄金铺
面和大量家用电器、家具,财产价值超过200万元,3月21日被依法拍
卖。

  闻讯赶来看热闹和参加竞拍的市民挤满了拍卖大厅。不足1小时,
李军浪的家产除在钻石广场的两间铺面没有拍卖成交外,其余房产、
家电和家具等物落到了市民手中。每竞拍成交一宗贪官家产,会场就
爆发出一阵掌声。

  (《文汇报》4.25)


[时政摘要][社会广角][法制纵横][健康之友][文体时空][学林漫步][环球博览][人间万象]

gmdaily@public.bta.net.cn 返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