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区的桥隧投资组成是怎样的?利息有多高?协议规定怎
样还贷?”广州市人大代表王则楚4月25日到有关单位持证视察。
隧道开发公司董事长、经理苏彦鸿介绍,1996年市有关部门将
“四桥(广州大桥、海印桥、海珠桥和人民桥)一隧(珠江隧道)”
合成一个项目,与香港的国X公司合作经营。1.23亿美元(相当于
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由国X公司出,合作期为20年,资金的年利
息为17.5%,另加5%的折旧。“四桥一隧”项目年收入3亿元人民币
上下,几年来收入已超过10个亿,但每年付利息和折旧就占用了2亿多
元,交税几千万元,还有管理费支出,故3年来只偿还了投资金额1亿
多元人民币。王则楚代表听了直皱眉头。
“新三桥(江湾桥、解放桥、鹤洞桥)”是由隧道开发公司与香
港新世界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于1996年初合作建设经营的,总投资约
30亿元,项目中股东贷款7.8亿元(年利息为12%),融资11亿元
(年利息为10%)。另外,公司还到银行贷了几个亿。1998年投入营
运,收费总额为1.6亿元,还不够支付年利息和管理费用。
王则楚听完介绍提出质疑,利息太厉害了,年资金回报率达22.
5%,什么生意有这样好赚?将“四桥一隧”变为一个经营性项目道理
何在?广州市并未因此得到多少资金发展其它事业,反而要付出更高
的利息,哪有这么傻的?高利息要老百姓来承担,这个项目问过他们
没有?
王则楚认为,广州市桥隧建设的融资渠道太窄,资金成本过高,
导致难于还贷,群众抱怨收费还贷无休止,其教训值得吸取。
(《羊城晚报》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