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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孙志:“对他,可以叫个案子,对你,也可以叫改革实践!”

这一天,几百个农民聚集在法院门口。他们的领头人李长明指着那块“大法官”匾额说:“我们敢冒蹲大狱的危险来堵法院大门,就想指着这块匾问问,大法官到底怎么大?是光明正大的大还是大爷的大?”

法院特地为此召开会议。行政庭庭长李乾坤大唱苦经:“案子说简单简单,说复杂复杂。简单在于,金城县政府要在全县推广种植大棚蔬菜,而几百户农民眼看快要成熟的一季庄稼被全部砍倒,还要掏钱买薄膜搞大棚,他们想不通。案子复杂在于,搞大棚种植是金城县政府的重大改革举措,法律也要为市场经济服务。”

新上任的院长陈默雷找市委书记孙志汇报金

城县的案子,在市委书记办公室见到了杨铁如。孙志有意找他们俩人来谈谈。

孙志问陈默雷:“20年前,你在干什么?”

陈默雷:“上大学,正面临毕业。”

孙志:“20年前,我干公社党委书记。当一个公社书记有多难,你知道吗?张家长,李家短;泥水里滚,野地里爬;摁下葫芦起来瓢;孩子哭了抱给娘。什么叫基层干部?基层班干部就是在太阳底下、风里雨里拉车!”

对于市委书记的一番感慨,陈默雷若有所悟。

孙志又问杨铁如怎样理解农民状告金城县政府这桩案子。杨铁如说:“金城县政府作为一级政府行政部门,应该依法行政,如果你的行为逾越了法度,无论是哪个层次的公民,都有追究的权利。”

孙志皱起眉头:“你现在不是法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了,你是春江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我要的是你今天的思考,换位以后的思考。”

杨铁如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是个定数,它不会因为我工作位置的变化而随之改变。”

孙志:“那你怎么理解这桩案子与改革的关系?”

杨铁如:“任何改革行为,都没有理由使农民的财产权受到侵犯。”

孙志:“可是,许许多多的农民都通过推广种植大棚蔬菜走出了贫困,走向小康。”

杨铁如:“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并不能因为你让其他村庄的其他农民得到了实惠,从而抹煞掉你对这个村庄、这几百户农民财产权的侵犯。”

孙志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我刚才说过,你要从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的角度分析问题。”

孙志对陈默雷说:“法律上的事我不是很懂,你们是专家。”他又指着陈默雷对杨铁如说:“对他陈默雷,这可以叫个案子;而对你杨铁如,它也可以叫改革实践!”

行政厅审判员郑小泉听说金城县县长王玉和到法院来说情,李长明要撤诉的消息,气冲冲地闯进陈默雷的办公室:“你是不是觉得李长明的案子很棘手,所以故意做一件好人好事?你害怕了,你怕四面八方的关系网,怕丢了头上的乌纱帽,是不是?”

陈默雷一字一句地说:“你听着,沉默不语者是我,电闪雷鸣者也是我,站在你面前的是堂堂正正的春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默雷!”

(摘编自张宏森著《大法官》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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