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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咋能要钱不要粮

2001-05-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记者在甘肃省天水市农村走村串户采访,发现不少地方在征收农业税时,不是按政策由国有粮食部门以实物形式代征,而是由乡镇政府直接给农民下达现金指标,要钱不要粮。

大嵩村是天水市武山县四门乡的一个贫困村。62岁的苗换生对记者说:“乡政府收农业税,只收钱不收粮,1亩地收30斤粮,1斤按1元收,可市场上1斤麦子才4毛钱”。据苗老汉讲,由于最近四五年都不收公粮,乡粮管所都关门改卖醋了。老苗不清楚国家现行的政策到底是交粮还是交钱,但村民都喜欢像过去一样交粮,因为交粮合算。

离大嵩村不远的三衙村,一群青年七嘴八舌地告诉记者:我们都清楚中央的政策是交粮的,但不敢不交钱啊。如果不交钱,乡干部不是搬家具就是打人,交迟了还要罚款。

武当县小麦市场每公斤不到1元,而省政府规定的定购价每公斤1.1元,农业税农民交粮合算。但四门乡粮管所赵喜胜说,武山县几乎每个乡都只收钱,只有个别乡镇象征性地收点公粮。由于多年不收粮,旨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定购价成了一个纸上数字。

(《半月谈》200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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