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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公园管理立个法

2001-05-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成都市决定五大公园陆续实行免费开放,新华公园是其中的第一家。从5月1日起,滚滚人流便纷纷涌进这家占地只有150亩的公园。5月5日,这家公园已接待游客达20余万人次,是平时两个月的接待量。

由于游客太多,秩序很难维护。一部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使公园的观赏性草坪受到不同程度的践踏损害;1000余盆鲜花有近三分之一被损坏或不翼而飞;不少游客在树上荡秋千,脚下踩栏杆,草坪搞会餐,垃圾随处扔。据初步估计,这家公园的损失已达10万余元。

近日,成都市民纷纷谴责这种不遵守社会公德的错误行为。新华公园党支部书记冯立说,对于少数有恶习的游客,应该有法规来规范其行为,如对故意损坏公园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的游客,目前管理部门只能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责令其赔偿,而没有直接的处罚权。他建议设立《公园管理法》来规范公园管理部门和游客的行为,让公园的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法制日报》2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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