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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短信息侮辱怎么办

2001-05-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1日,我邀请5位好同学在家聚会,正酒酣耳热之际突然收到一则内容为“你的性病好了吗?”的手机短信息。结果众同学以为我真的染上了性病,无论我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酒宴不欢而散。事后得知是我同事谢某为愚人节开玩笑而发。我能否告他侵权?

小荷

专家意见:谢某的行为对你构成名誉侵权。我国《宪法》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谢某为与你开愚人节玩笑故意杜撰你患性病的虚假消息,这种行为违反社会公德,是违法行为。且该短信息的内容刚巧让你的同学获知,使你的同学信以为真,使你的名誉受到侵害,社会评价降低,形成精神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对此,你可以要求谢某承担侵害你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检察日报》2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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