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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胎盘官司败诉

2001-05-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5年7月,邵雅萍在浙江省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分娩一男婴,当时未向医院索要胎盘,医院按惯例处置了胎盘。邵雅萍产后体质虚弱,医生建议其服新鲜人体胎盘作辅助治疗,其丈夫冷品伟多次向该保健院购买胎盘,均遭拒绝。夫妻二人遂于2001年3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妇幼保健院归还五年前的人体胎盘。

4月23日,法庭审理认为,邵雅萍分娩前后未向被告索要胎盘,应视作放弃胎盘。现在时隔五年后向被告主张权利,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人民法院报》2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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