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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设计”纠纷多

2001-05-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州的杨女士想装修一下旧房子,找到一提供免费设计服务的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该公司为杨女士作出了设计方案的效果图及预算。当杨女士提出要拿效果图等回去与家人商量时,装饰公司提出要先交纳300元的“诚意金”。几天后,因为杨女士家人不同意装修,杨女士遂将效果图等拿回装饰公司,并要求退还300元“诚意金”,可装饰公司以设计师已付出了劳动为由拒绝退钱。杨女士一气之下,向消委会作了投诉。

现在,许多装修设计公司打出的“免费设计”的广告,都没有说明“免费”免的是什么费用,或免到什么程度。结果许多消费者都以为只要未施工以前的项目都是可以免费的,最后导致双方发生纠纷。消费者不应盲目相信商家的宣传,遇到要交纳有关费用时,要索取和保留有关的交费凭证,并尽量以文字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羊城晚报》2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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