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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待遇有四种

2001-05-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失业保险金

其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一般在最低工资标准的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前的工龄可视同缴费时间。

医疗补助金

一般采取门诊费定额补助和住院费按比例补助的办法,其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门诊补助一般为每月10-20元。住院补助一般报销实际费用的50%-70%,但一些地方对报销总额有上限的规定。另外,失业人员如患危重病又确有困难的,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可给予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的一次性补助。

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一般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标准发放。抚恤金根据被供养人的多少确定发放数额,基数一般为失业人员死亡前本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的补助

各地标准不同,通常的做法有两种:一是确定具体补助数额,超过部分由失业人员个人负担。二是规定次数,不限金额。

(《北京青年报》2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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