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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须给别人上保险

2001-05-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俄罗斯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了一项名叫《关于交通工具所有者公民责任强制保险法》的法案。该法案规定,车主购车后,必须到保险公司投人身安全责任险,否则不许上路。司机如果对此置之不理,交通警察将对其处以巨额罚款。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车辆修理费用。

法案通过后,保险公司拍案叫绝,如果这一法案能通过二读、三读,最终加以实施,保险公司每年便会得到10亿美元的固定收入。但俄罗斯车主却叫苦不迭,因为这将意味着他们必须每年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几千卢布,无偿为保险公司做贡献。在强制保险政策中受益的是广大百姓,一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再也不用担心可能会得不到任何物质补偿了。

(《中华工商时报》20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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