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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官司告一楼人

2001-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5月11日凌晨,30多岁的何勇(化名)从公司下班回家,路过重庆上清寺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楼附近时,一个烟灰缸从天而降,正中何勇头部。何勇当场倒地,血流如注,昏迷不醒。“肇事”的烟灰缸则完好无损地落在地上。围观群众赶紧拨打110,并火速将何勇送往急救中心。昏迷了60天,耗资17万元,何勇才保住了命。

据何勇回忆,烟灰缸好像是从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楼临街的窗户里抛出来的。遗憾的是,如今始终没有找到肇事者。尽管重庆上清寺派出所尽力寻找“真凶”,却仍然是个谜。

无奈之下,何勇只好将二楼以上所有临街住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3万元。

今年4月中旬,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以“渝开发物业管理公司”为首的被告都大呼“冤枉”。一被告黄元金的妻子说起此事又好气又好笑,“别人给他(何勇)制造了‘飞来横祸’,他就给我们制造了‘飞来官司’,真是岂有此理!”

这起从天而降的“飞来官司”到底该如何了结呢?渝中区人民法院近期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晨报》2001.6.6田玉 颜琅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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