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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谁来阻止

2001-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北京房山公安分局看守所,一名37岁的男子因为将结发16年的妻子活活打死正等待法律的制裁。

今年1月4日晚17时许,他与妻子谈起孩子的奶奶去世需要花钱的事,两人意见不和吵了起来。他开始喝酒,酒醉后以妻子有外遇为借口,抄起板凳便往妻子的身上、腿上砸去。一顿暴打之后,他仍未解气,让妻子跪在地上不许起来。到18时多,儿子放学回来看到妈妈半蹲半跪在地上,满脸泪水,爸爸则瘫在沙发上喝酒。晚上,儿子去了奶奶家,丈夫继续对妻子打骂,长达8个小时。至次日凌晨1时,他发现妻子缩在床上不断地哼哼,还说怕冷便拿出三床被子盖在她身上,但酒精使他置床上危在旦夕的妻子于不顾,趴在床沿上昏睡过去。清晨5时,儿子赶回家中发现妈妈已经死亡。

在丈夫毒打妻子长达8个小时期间,曾有两名邻居来串门,见此情景都为妻子求情,但丈夫置之不理并以一句“这是我们家的事”噎得邻居无话可说,邻居们也只好走了。

全国妇联权益部丁露部长说,从妇联接到的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来看,大部分妇女在受到暴力侵害时都感觉求助无门。

新实施的《婚姻法》首次将“家庭暴力”写进国家的法典,并增强了社会、有关职能部门对家庭暴力的责任:实施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由此,家庭暴力绝不是别人不能干涉的家务事,同时也给施暴者敲响了警钟。

(《北京法制报》2001.6.5杨京瑞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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