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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立法:初为人父者必须请假

2001-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葡萄牙部长会议1日通过一项新法案,强迫初为人父者在婴儿出生头4个月,必须请假15天以履行父亲职责,违者将受到处罚。葡萄牙劳工部长保罗说,他们应该知道,不履行这一权利就会损害与子女的早期关系。这既是父亲的权利,也是新生儿的权利。

(《参考消息》2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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