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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1-06-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买卖伪造交警罚款单触犯刑律被判刑

205国道宁河县芦台镇曹庄道口处,每天都有大量的车辆从此经过。一些不法之徒为发不义之财竟打起了利用伪造的交警部门的罚款单据处罚过往违章车辆的主意。李某购买伪造的交警大队等国家执法机关的罚款单据800余张,并将其中的400余张卖给石某,石又将罚款单据出售给个体商贩吴某等人。李某、石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日前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天津政法报》2001.6.7何宁文)

诋毁商品声誉也会犯罪

原海尔集团驻成都办事处工作人员何殿吉,于1999年底被公司开除。何起草并先后印制了数万份题为:“海尔洗衣机质量跟踪报道”、“国内特大新闻———海尔公司欺骗消费者大曝光”等一系列无端损害海尔洗衣机声誉的“宣传单”,在成都市商业繁华地段张贴,还向海尔公司索要3万元所谓“赔偿费”。日前,检察院首次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将其批准逮捕。(《检察日报》2001.6.7谷萍 何灵文)

招生广告虚假校方败诉赔款

湖南省岳阳市私立宜登学校在1998年招生广告中称:“90%以上的学生能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学习”。但2000年该校参加初中毕业会考的18名学生,竟无一人达到普通中学的录取分数线。9名学生及其家长要求法院判令宜登学校退还学杂费,赔偿就读高中收费和补课费等。6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宜登学校赔偿9名原告学杂费85500元。(《文汇报》2001.6.7周其俊 何文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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