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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大的贪污案

2001-06-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开始的甘肃捐监冒赈案,因贪污数量之大、牵涉官员之多、惩处罪犯之严,被后人称为“清朝第一大贪污案”。

误用贪官,好事办坏

乾隆三十九年农历四月十八日,乾隆帝下达了一道很平常的谕旨:批准陕甘总督勒尔谨在甘肃开办捐监的请求。按照勒尔谨的说法,甘肃土地贫瘠,时有灾荒,经常需要政府的救济,他请求通过捐纳的方式,让那些无法考取功名而财力有余的人,向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粮食换取监生名号。由于捐纳之风从明清以来就一直盛行不衰,所以他的主张很快就得到了乾隆帝的批准。

为保证捐监的正常进行,乾隆帝特意将“能事之藩司”王?望调到甘肃任布政使,专门负责捐监事宜。

多雨生疑,顺藤摸瓜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河州回民苏四十三起义,乾隆帝派最为亲信的大臣阿桂前往“剿匪”。阿桂在上报军情的奏章中,多次指出由于当地雨水太多,部队推进困难。乾隆帝联想到过去甘肃的“连年干旱”,不禁疑心大起,命令阿桂及接替王?望出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等人仔细查办。

果然不出所料,阿桂等很快就查明,王?望等人的“捐纳”,所收的不是粮食,而是银子。王?望依靠兰州地方官,将全省各级地方的旱灾情况,胡乱编造,报销冒领,下面的地方官更是上行下效,串通一气,毫无忌惮,所以造成了重大的贪污案件。

一网打尽,触目惊心

王?望等人究竟收到了多少捐纳银两,又贪污了多少?今天我们已无从知晓,但可以肯定数目非常巨大。如后来在浙江查抄王?望家产时,陈辉祖私自侵占不少,但上报的数字仍高达300万两。按王?望自己交代,所收的银子应该有1000多万两,而这1000万两银子最后全部消失在“赈灾“活动中,也就是说,全部被这帮“蛀虫”侵吞了。其贪污数量之巨,堪称清朝入关以来之最。

同年七月三十日,乾隆帝下谕,将王?望立即正法,勒尔谨自尽,王廷赞绞监侯。到十月份,陆续押赴刑场正法的多达56人,以后陆续免死流放的有46人,甘肃省的官员几乎“为之一空”。

这种上至总督,下至州县衙役,全省官员“无不染指”的大规模集体作案,在清朝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而一次就斩杀、绞决、流放如此多的贪官,更是闻所未闻。

(《北京日报》2001.6.11倪玉平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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